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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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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04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4月3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4月2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51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向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和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对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由其或指定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十、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0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2年4月30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宋磊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向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监事会

202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0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港物流”)和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密克”)分别增资5,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永港物流,公司拟使用募资资金5,000.00万元向永港物流增资,分别增加注册资本500.00万元和资本公积4,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永港物流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永港物流100%股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凯密克,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向凯密克增资,分别增加注册资本200.00万元和资本公积8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凯密克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凯密克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单体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计。

2、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天健所审计。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永港物流和凯密克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永港物流和凯密克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对募投项目“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后续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分别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1,0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增资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08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0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46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104.6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34.4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70.18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发行费用情况

1、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92.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858.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金额与上述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系基于项目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抵触,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3、监事会意见

2022年5月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4、会计师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4月2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510号),并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因此,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2-010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代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提案如下: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志毅

联系电话:0754-27661599

传真:0574-87730966

电子邮箱:liuzy@yongtaitrans.com

邮编:315151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必须在2022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符合宁波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受疫情防控影响,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疫情防控措施。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28

2、投票简称:永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同意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票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弃权票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