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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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2-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4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及樊献俄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截至2022年5月9日,因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数量过半,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献俄先生送达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资料,现将本次减持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取得的股份;樊献俄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樊献俄自公司上市日至今累计减持比例为2.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因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其作为证券出借人借券给证金公司300,000股,目前尚未归还;考虑到该业务影响,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持有本公司股份161,787,29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4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樊献俄先生已披露减持计划,计划实施期间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减持计划期间为六个月,交易禁止的日期除外)。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情况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备查文件

1、股东提供的证券交易对账单;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