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2-011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869,416股,限售期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公司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不存在其他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7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14号),同意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贝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735,400股,并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86,941,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8,479,2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462,33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869,41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0%,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限售期为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2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5月18日开市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国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获配1,869,416股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或安排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吉贝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吉贝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869,416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869,416股,限售期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公司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不存在其他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二)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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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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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