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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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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2-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2-054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1-049号)。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80元/股(含)(公司原定回购价格上限为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25元/股调整为24.8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1-028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1-049号)、《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1-056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1年8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21-073号)。

(二)2022年5月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0,656,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44%,回购最高价格为21.76元/股,最低价格为14.77元/股,回购均价18.771元/股,使用总金额200,011,616.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超出原披露回购方案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1,616.55元,系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可用余额产生了利息,公司将部分利息用于回购,因此产生上述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1年8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21-073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杜军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公司董事杜军先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82,576股,具体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022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截止该公告披露日,杜军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其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000股。

截至2022年5月9日,公司董事杜军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1,760,307股。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因公司于2021年8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因此上述表格中“回购

前”一列的股份数为2021年8 月4日收市后的股份数量。

注2:因公司本次回购于2022年5月9日完成,因此上述表格中“回购后”一列的数据为2022 年5月9日收市后的股份数量。

注3:回购前后“无限售股份”增加2,680股,主要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华海转债”转股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0,656,753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其中回购股份的30%用于员工持股计划,70%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并在公司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36个月内完成。若公司未能在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55号

债券代码:110076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与公司联系,以了解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遵守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相关要求,并配合公司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及行程码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高级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第3一7项、第10项、第12 -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第2项、第8项、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7日、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2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8、20、21、22、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杜军先生、祝永华先生、苏严先生、陈其茂先生、王杰先生、张红女士、王祎华女士、张美女士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股东周明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该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均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0576-85016010。

(四)登记时间:2022年5月11日至16日,每天9:00一11:00,13:00一16: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一)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提前与公司联系,以了解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遵守临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的相关要求,并配合公司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提供健康码及行程码等相关防疫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敏、汪慧婷

联系电话:0576-85015699

传真:0576-8501601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三)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