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5月16日起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并相应修改招募说明书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降低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二、招募说明书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七、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1、原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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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调整后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调整后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费率的调整,自2022年5月16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本次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招募说明书,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