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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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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章程相关规定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红兵先生、姜喜臣先生、吴正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陈红兵先生、姜喜臣先生、吴正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姜喜臣先生、吴正国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表决结果将在姜喜臣先生、吴正国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红兵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次表决结果将在陈红兵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1)。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红兵先生简历

陈红兵,男,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陈红兵先生于1992年参加工作,现任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重庆四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等职。曾任重庆邮电学院成教院培训中心总经理、接待服务中心总经理、基建后勤管理处党总支副书记、副处长、重庆邮电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等职。

2、姜喜臣先生简历

姜喜臣,男,198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姜喜臣先生于2007年参加工作,现任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重庆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曾任重庆川仪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

3、吴正国先生简历

吴正国,男,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吴正国先生于1989年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重庆横河川仪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曾任重庆川仪控制系统事业部总工程师兼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重庆川仪十八厂党总支书记、厂长,重庆川仪总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重庆川仪控制仪表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重庆川仪控制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四联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等职。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两江新区工业园科研楼一楼会议厅(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2年5月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持有关证明到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5月26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09:30-10:0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61号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21。

(三)联系人:王艳雁、王琢,电话:023-67033458,传真:023-67032746。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川仪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