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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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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2022-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2-030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存在部分内容填报录入错误的情况,现对《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情况:

(一)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

更正前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0,719,681.9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12%;公司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18,722,078.09,较上年同期增长18.77%。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更正后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2,628,206.6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0%;公司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06,057,991.6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0%。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其中,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中“其他”类别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幅度较大,主要系取消了口罩业务有关;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中“经销”类别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幅度较大,主要系取消了口罩业务等有关。

(3)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二)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内容: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954.9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2.8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内容: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1,387.4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6.6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中第二名客户为公司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其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地为上海闵行区,其主要业务为智能设备软硬件开发及销售,应用在军工领域和自动化等领域。公司控股子公司飞航防务与其于2021年5月开展合作,截止至报告期末,共计完成销售额2,246.71万元,目前双方的合作正常有序的开展中。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中第二名供应商为公司报告期内新增供应商,其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地为苏州市吴中区,其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精密机械设备、机械零配件、自动化设备、模具、电子元器件。公司控股子公司佰富琪与其于2020年开展合作,2021年因其通过了国内汽车生产厂家的现场认证并取得了相关的资质证书,因此佰富琪与其在汽车板块的项目合作逐步增加,截至报告期末,采购金额共计1,811.73万元。其主要为本公司配套加工汽车空调调节阀和汽车发动机可变气门调节阀的阀芯。

(三)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3.租赁情况”之“(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之“1.委托理财情况”

更正前内容: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更正后内容:

(2)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四)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担保情况

更正前内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内容: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其他情况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对此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工作人员将加强信息披露规则的学习和理解,以及披露文件的编制和校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