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1日,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590.61万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补助421.91万元,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68.70万元。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1日,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590.61万元。现将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1日期间收到的政府补助(100万元以上明细单列)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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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已陆续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其中与资产相关的421.91万元计入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折旧期间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中与收益相关的168.7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会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特科技”)于2022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2〕44号】,现将决定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内容
当事人谢云臣:
经查,你(谢云臣,身份证号码: 320***********)作为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 司")股东,存在以下事实:
2021年5月24日,因北特科技实施股份回购导致公司总股本缩减,你的持股比例从4.9997%被动增加到5.00371%,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你于2021年7月1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79%,但未按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2017〕9号)第五条、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谢云臣先生不在上市公司任职,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