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公司行政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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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1-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5-10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10-11事项需进行逐项表决。其中议案10事项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所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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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
邮编:312300;
传真号码:0575-82158515。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0575-82157070;
传真号码:0575-8215851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
邮编:3123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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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2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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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12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43;投票简称:春晖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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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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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0.00,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