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田微”、“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2、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方投行”)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2.92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22年5月13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2022年5月13日)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5月17日(T+2日)公告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5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2年5月12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网上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编码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2.22倍(截至2022年5月10日,T-3日)。本次发行价格22.9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06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5月10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2,0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52,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2.92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5,840.00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约5,490.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0,349.02万元。发行人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80号文予以注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东田微”,网上申购代码为“301183”。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2,0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2.9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5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0.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6.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2.22倍(截至2022年5月10日,T-3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5,84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5,490.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0,349.02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22年5月11日(T-2日)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T日)0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2年5月13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2年5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2年5月11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2年5月1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2年5月13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2年5月17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5月17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2022年5月17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2年5月11日(T-2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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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2.92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22.92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5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9.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30.0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6.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和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
(1)与行业市盈率的比较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2年5月1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22倍;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4.36倍。
本次发行价格22.9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06倍,不超过2022年5月1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22倍。
本次发行价格22.9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1年4月至 2022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1.65倍,高于2022年5月1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24.36倍。
A、发行人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的原因
①近期股票市场波动影响导致行业滚动市盈率大幅下降
今年以来,A股市场出现较大波动■
今年以来,A股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市场信心受挫,主要是受俄乌冲突、美联储加息以及近期疫情反复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内外部因素交织共振,市场存在一定的过度反应。自2022年1月4日至5月10日期间,A股市场经历了显著回调,创业板指下跌29.96%,万得全A下跌21.75%,深证成指下跌26.22%。
■
受近期股票市场表现影响,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市盈率水平大幅下降:自2022年1月4日至5月10日期间,C39行业“1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由49.99下滑至32.22,跌幅达35.55%;“1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由35.67下滑至24.36,跌幅为31.71%。
■
近期股票市场的大幅波动,短期内对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市盈率水平造成巨大影响,导致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大幅下滑。
②发行人2021Q2-Q4及2022Q1业绩有所下滑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审阅报告,发行人2021Q2-Q4及2022Q1经营业绩同比下降,具体变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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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受芯片供应紧张、欧菲光业务规模大幅下降以及发行人上半年市场竞争策略调整不及时所致,发行人2021Q2-Q4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均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相应抬升发行人滚动市盈率的数值。
随着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的不利因素逐步缓解,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发行人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已经较第三季度分别环比增长了23.23%和35.81%,在2021年发行人对欧菲光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约8,400万元的情况下,发行人实现了对其他客户销售额的增长,有效弥补了对欧菲光收入规模大幅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总额下降了约5,400万元。
发行人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2021年第一季度下降了9.93%,主要原因系:1、2021年第一季度收入基数较高:通常情况下,由于受春节假期、智能手机新机型发布较少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第一季度的销售收入规模低于其他季度。但是2021年第一季度,终端手机厂商顾虑春节假期返工导致疫情反复甚至再次爆发以及为了尽快抢占华为手机留下的空间份额,在2021年第一季度集中拉货,2021年第一季度手机出货量大幅增长,致使发行人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也大幅增长,出现第一季度“淡季不淡”的情形,2021年第一季度的收入占全年的比例高于其他季度;2、2022年第一季度,在智能手机终端市场传统淡季的情况下,我国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多点、频发,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防控措施,影响了正常的物流运转等,同时叠加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宏观因素影响,全球智能手机终端消费市场需求低迷,手机厂商采取了更加谨慎的备货策略。根据数据统计机构Canalys的数据显示,2022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降约11%,其中中国大陆市场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降约18%,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导致了发行人摄像头滤光片收入同比下降。
2022年第一季度发行人利润下降幅度高于收入下降幅度,主要原因系:1、毛利率水平下降,受智能手机出货量不景气的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发行人传统红外截止滤光片毛利率同比下降;同时受项目周期的影响,发行人高毛利产品0.11mm高强度超薄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出货量下降,收入占比降低。综合导致发行人2022年第一季度毛利率同比下降了2.07个百分点;2、2022年第一季度发行人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了163.85%,系2021年第一季度受因购置设备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较多,从而导致缴纳的增值税较少;3、2021年第一季度由于应收款项规模下降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转回20.34万元,而2022年第一季度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64.25万元,信用减值损失较2021年第一季度增长了84.59万元,增幅为415.86%;4、受政府补助金额下降的影响,发行人2022年第一季度其他收益金额同比减少27.73万元,降幅为25.82%。
在“新基建”等系列产业政策支持下,发行人紧抓光通信发展机遇,持续耕耘光通信业务,不断拓展客户和业务机会,2022年第一季度光通信业务收入实现了长足进步,2022年第一季度光通信业务收入为2,004.93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了约2.8倍,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从2021年第一季度的4.74%增长至2022年第一季度的20.04%。
B、发行人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①不同细分行业的估值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制造业”之“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包含的上市公司较多,由于不同细分行业公司的发展路径、增长潜力等均存在较大的区别,市场对其估值也各不相同。公司所处行业为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属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的细分行业。精密光电薄膜光学元器件和光电子元件代表性产品主要包括红外截止滤光片、生物识别滤光片、光通信滤光片、TO管帽等,处于终端应用消费电子、光模块等行业的上游,下游为消费电子、安防、汽车、穿戴设备等可选消费行业以及光通信传输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为摄像头滤光片和光通信元件,可广泛地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车载摄像头、安防监控设备以及光通信等多个应用终端领域中,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泛。
红外截止滤光片、生物识别滤光片是摄像头模组中的重要元件,主要应用于各类消费类电子产品、安防设备、车载设备和VR/AR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设备产品。智能终端设备通过配置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利用滤光片的光学特性,摄像头能够实现将特定波长的光滤除,从而达到改善成像质量以及获取所需光学信息等效果。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发展,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与消费意愿得到提升,凭借丰富的功能,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类电子产品应用得到推广,全球消费类电子的市场需求较为旺盛。智能手机厂商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持续进行光学创新,通过配置多个手机摄像头来提升拍摄效果,手机摄像头数量的增加有利于拉动红外截止滤光片的市场需求。同时,3D感知摄像头开始被应用于手机中以实现3D人脸识别、3D建模等功能,而在手机全面屏的趋势下,屏下指纹识别也开始成为手机的常见配置。3D感知摄像头和屏下指纹识别的应用带动了对于生物识别滤光片这一重要元件的市场需求。
在车载设备领域,随着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发展,汽车的智能化程度正不断提升,车载摄像头作为汽车的一种重要传感器,具有采集信息,提高驾驶安全性的功能,近年来规模发展快速,功能日益丰富。在VR/AR等新兴领域,利用3D感知技术使设备具有3D扫描、3D建模、手势识别等多种功能,随着VR/AR技术和5G通信技术不断发展,其应用领域还将不断拓宽,市场规模将不断增长,由此带来了对于3D感知方案中的重要元件一一生物识别滤光片的巨大市场需求。
光通信滤光片和TO管帽主要应用于光模块,光模块是光纤通信系统的核心器件之一,实现光电转换,是在5G基站和数据中心等领域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器件。TO管帽可以起到保护光学元件的作用,保障光学信号顺利传输。伴随着新基建政策的推进以及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5G基站和数据中心等下游应用领域将不断发展,光模块的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从而拉动光通信滤光片的市场销量。5G基站和数据中心的建设也使TO管帽的市场空间更加广阔。
因此,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具有良好的前景,未来成长性较好。
②计算口径的差异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计算行业平均市盈率时采用的公式为“行业市值/行业总体净利润”,部分市值规模较大但估值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对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计算口径行业平均市盈率指标影响较大。
截至2022年5月10日,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剔除亏损和最新滚动市盈率超过100倍的企业后的361家企业,其最新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为37.31倍、中位值为32.07倍。由此可见,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公司的最新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和中位值均高于发行人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扣非后滚动市盈率31.65倍(归母净利润按照2021年4月至 2022年3月加总计算)。
另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发布行业平均市盈率的计算基础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如果按照该口径计算,发行人滚动市盈率为27.85倍,较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滚动市盈率相比更低。
按照公司所属中证一级行业“信息技术”行业分类来看,截至2022年5月1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披露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剔除亏损和最新滚动市盈率超过100倍后的361家企业中,同样归属于“信息技术”行业的共计246家企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为35.96倍,中位值为30.88倍,均高于发行人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扣非前滚动市盈率27.85倍(归母净利润按照2021年4月至 2022年3月加总计算),因此发行人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公司的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按照22.92元/股定价与行业估值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的比较情况
①与可比上市公司的静态市盈率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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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数据截至2022年5月10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年5月10日总股本;
注4:招股说明书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还包括京浜光电,该公司为创业板在审公司而非上市公司,因此表格中未列示京浜光电,下同。
注5:发行人市盈率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2.92元/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计算。
②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滚动市盈率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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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数据截至2022年5月10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扣非前/后EPS-TTM=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2年5月10日总股本;
注4:发行人市盈率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2.92元/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发行人2021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30.06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对应发行人根据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滚动市盈率为31.65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相应期间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数。因此本次发行价格较为合理,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具体比较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精密光电薄膜元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具备镀膜材料自研和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摄像头滤光片和光通信元件等,可广泛地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车载摄像头、安防监控设备以及光通信信号传输、数据中心等多个应用终端领域中,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市场经验积累,在行业内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品牌美誉度,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业务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主要为水晶光电、五方光电和美迪凯,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1)业务/产品布局及综合定位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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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在摄像头滤光片领域已经具备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全球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发行人十分注重技术创新和创新产品研发,紧跟下游市场需求,相继实现树脂红外截止滤光片、生物识别滤光片等行业内创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和销售,同时,发行人通过工艺创新自主研发了0.11mm高强度超薄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并于2020年下半年批量出货,报告期内该创新产品仅发行人具备量产能力。此外,旋涂红外截止滤光片作为行业内新产品将开始逐步得到推广应用,目前行业内仅水晶光电实现了批量生产,而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经具备旋涂红外截止滤光片生产技术并中标了相关新项目,将于2022年下半年根据客户项目周期开始批量出货,该产品的批量出货将提升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相比同行业可比公司五方光电,发行人紧抓5G建设、数据中心等“新基建”的快速发展的机遇,持续加大光通信业务的拓展和产品研发,实现了光通信业务快速发展,2021年光通信业务收入为4,534.28万元,较2020年增长了294.62%,有效降低智能手机行业的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降低经营风险,提升综合抗风险能力。光通信光学元件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发行人储备了CWDM、DWDM滤光片等产品,具有较高的生产技术难度,产品具有更高的单价和毛利空间,相关产品已经通过下游客户的验证,随着下游5G基站投资建设力度的恢复,将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竞争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发行人的直接客户主要是摄像头模组厂商,产品被应用在各大品牌智能手机中,下游行业整体呈现集中度高的特点,因此,拥有良好的品牌声誉和稳定的客户资源对企业的长期持续发展和保持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
公司直接客户包括欧菲光、丘钛科技、信利光电、舜宇光学、盛泰光学、同兴达等知名厂商,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华为、小米、OPPO、vivo、传音、三星、荣耀等全球知名品牌智能手机中。
在光通信领域,公司的光通信滤光片产品的客户主要为光模块厂商,包括苏州旭创(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麦特达(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子公司)、瑞谷光网等光器件、光模块生产厂商。
上述优质客户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和综合实力有较为严格的要求,供应商资质认证过程严格且周期长,合作关系一旦建立就会在较长时间内维持稳定,与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未来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②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以技术研发为发展根基,注重技术研究与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通过人才培养和研发队伍建设,公司的技术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7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9项。
公司拥有日本、德国等国外先进的镀膜设备,采用先进的真空蒸发镀膜技术和磁控溅射镀膜技术。公司还拥有多台全自动精密检测设备,有效保证了产品质量和产品良率,提高生产效率。此外,公司根据多年的研发生产经验积累,在行业通用设备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和改进,提高设备精度和自动化水平。
公司已经掌握了高强度超薄蓝玻璃红外截止滤光片、窄带滤光片、旋涂红外截止滤光片(0~30度转角偏移量小于2纳米)生产技术和超强度无微裂纹切割技术、抗弯曲玻璃刻蚀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同时,发行人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已经成功掌握CWDM滤光片窄带制备技术以及旋涂红外截止滤光片的生产工艺等,并保持较高的产品良率和生产效率。
此外,公司是南昌大学、东莞理工学院等国内知名高校的实习基地,通过与高校开展合作,公司获取了优秀的人才,壮大了研发团队,为公司技术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下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