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议题:
1、关于审议《二〇二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二〇二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二〇二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二〇二一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审议《二〇二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请公司二〇二二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关于二〇二一年度董事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关于二〇二一年度监事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9、关于预计公司二〇二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11、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申请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15、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二〇二一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推选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推选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推选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查,核查了必要的文件资料,沟通掌握了其他相关信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充分了解、客观判断,同意推选冉云先生、姜文国先生、杜航先生、赵煜先生、章卫红女士、郭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推荐骆玉鼎先生、刘运宏先生、唐秋英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个人品质等方面都能够胜任本公司相应工作;未发现存在按照相关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独立董事:赵雪媛
骆玉鼎
刘运宏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3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700,000,000股
发行股票价格:8.31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有关董事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和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项。
发行人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2年8月25日。
2、监管部门的审核流程
2021年9月17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21]2983号),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异议。
2022年2月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2年3月18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507号《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期为2022年3月11日),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00,000股新股,批文有效期至2023年3月10日。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700,000,000股,均为现金认购
4、发行价格:8.31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5,817,000,000.00元
6、发行费用:52,313,207.55元(不含增值税)
7、募集资金净额:5,764,686,792.45元
8、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9、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与兴业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8.31元/股。截止2022年4月22日12时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2022年4月2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11-26号),验证截至2022年4月22日中午12:00止,联席主承销商已收到国金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金额人民币5,817,000,000.00元。
2022年4月22日,联席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2年4月2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27号),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17,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313,207.55元(不含增值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4,686,792.4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为人民币700,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5,064,686,792.45元。所有募集资金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该账户。
2、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国金证券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相关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31元/股,发行数量为7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17,000,000.00元,本次发行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
(二)发行对象情况
1、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方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亿元
成立日期:2008年09月03日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796561013
经营范围: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社会经济咨询,金融研究及创新。(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48,382,563股
限售期限:3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08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0,457,280股
限售期限:6个月
3、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144,432.1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30日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38号2栋3层31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271244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资本运营、企业产权转让、租赁、承包、出售、投资经营、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64,619,975股
限售期限:36个月
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23,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09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5,391,095股
限售期限:6个月
5、李怡名
住所:上海市卢湾区******
认购数量:64,981,949股
限售期限:6个月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461,078.7639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04月23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19382F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认购数量:60,168,471股
限售期限:6个月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3,725.8757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6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537G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5,998,667股
限售期限: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除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成为公司5%以上股东外,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4月8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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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增加70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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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将一定幅度增长,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得到降低;同时预计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增强。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进一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范围不变,将继续执行原有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扩展相关业务,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024,359,310股,其中长沙涌金直接持有公司547,075,232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0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金霞女士,陈金霞女士通过长沙涌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涌金控股合计控制公司26.33%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00,000,000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长沙涌金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6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金霞女士通过长沙涌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涌金控股合计控制公司21.38%的股份,陈金霞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而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并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引入投资者,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仍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仍将保持其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业务经营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四)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和新的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保荐代表人:陈全、王凌霄
项目组成员:陈全、王凌霄、杨灵、李荣涛、牟珮璐、王文杰、徐佳音、张翊、颜吉广、徐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1-38565800
(二)联席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联系电话:021-20655588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刘荣、刘浒、唐琪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电话:010-58785588
(四)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龙文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元良、李青松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联系电话:023-86218661
(五)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龙文虎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元良、李青松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联系电话:023-86218661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4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24,359,310股增加至3,724,359,310股,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涌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000股。公司已于2022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人民币普通股)由3,024,359,310股增加至3,724,359,31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临2022-39)。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长沙涌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超过1%。
二、本次股份发行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024,359,310股,其中长沙涌金直接持有公司547,075,232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8.0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金霞女士,陈金霞女士通过长沙涌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涌金控股合计控制公司26.33%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长沙涌金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69%,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陈金霞女士通过长沙涌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21.38%的股份,股份稀释减少比例为4.95%,陈金霞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而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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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股票代码:600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38号2栋3层314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199号睿东中心D座5-6楼
股份变动性质: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持股比例增加)
二〇二二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金证券中拥有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金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国金证券本次发行的股票后,持有国金证券股份比例已超过国金证券发行后总股本5%。本事项涉及变更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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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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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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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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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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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其他股东存在的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国金证券经营及发展前景的认可,通过参与认购国金证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而持有其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国金证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国金证券364,619,9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9%。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认购国金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认购国金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64,619,975股,占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79%,认购金额为3,029,991,992.25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31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采用竞价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4月1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四)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一一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64,619,975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董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国金证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国金证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董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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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董晖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上接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