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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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定于2022年5月11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4:30;

2、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润都股份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0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18,681,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63.917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96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31,4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3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2,307,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848%;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

(2)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373,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26%;其中中小投资者共93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73,6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8,67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23,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8,67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23,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8,67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23,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8,67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23,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8,680,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31,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8,67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23,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8,680,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31,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8,67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23,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8,673,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23,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2,916,9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75,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18,680,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31,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上述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林绮红、魏海莲

3、广东广信君达律师认为: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