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5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财通资管睿慧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22-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财通资管睿慧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睿慧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财通资管睿慧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期间可以办理申购及/或赎回业务。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6月14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自2022年5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一个开放期,2022年5月17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的第一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自该日期开始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0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过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每个账户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 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000 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申购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1 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机构或场外非直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5)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95336(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7)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上发布的《财通资管睿慧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睿慧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7)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存在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投资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

/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5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财通证券新增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通旗下下述基金的相互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转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的份额。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自 T+2 日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申请应当满足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6、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7、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8、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三、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补差费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 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财通证券办理上述基金转换等基金投资事务,参加财通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办理规则、程序及折扣费率请遵循其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五、投资者可通过财通证券及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sec.com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

关于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5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兴业银行新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兴业银行开通旗下下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二、在兴业银行开通旗下下述基金的相互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持有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转换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基金转出、转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的份额。

4、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下,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自 T+2 日起,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单笔转换申请应当满足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6、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交易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7、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8、基金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四、基金转换费用及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用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补差费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指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外扣法):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 基金申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0]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五、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兴业银行办理定投业务的费率适用于申购费率,基金定投起点金额与申购一致。

2、投资者在兴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申购、定投和转换等基金投资事务,参加兴业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办理规则、程序及折扣费率请遵循其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敬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六、投资者可通过兴业银行及本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七、风险提示:

1、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财通资管鸿越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2年5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1)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5月13日起,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整财通资管鸿越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C类、E类份额在除本公司“直销渠道”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渠道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起,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不含)的,本公司将有权对超过3000元的部分予以拒绝。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超过3000元的部分及其余笔数本公司将有权予以拒绝。本基金A类、C类、E类份额分别单独进行判断。

(2)本基金A类、C类、E类份额在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照2022年1月2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照常办理。恢复办理上述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zg.com)查阅《财通资管鸿越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鸿越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9533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