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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2-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ST大集 公告编号:2022-056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大集,股票代码:000564。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查及说明

㈠ 公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㈡ 重大事项情况

1.前期公司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等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30日《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简称“《自查报告》”)、2021年2月9日《关于针对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简称“《自查报告补充公告》”)。

2.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裁定受理相关债权人对公司及24家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重整申请,详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部分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年3月13日,法院裁定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其中包括公司部分重要股东,详见公司2021年3月16日《关于部分股东被法院裁定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2021年10月31日,法院裁定批准《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详见公司2021年10月31日《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24家子公司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详见公司2021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及二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2022年4月22日,关联方新化新合作地下空间开发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抵押物置换的变更登记工作,公司子公司娄底新合作宸德置业有限公司土地抵押担保已经解除,2022年4月24日,海航集团收到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已执行完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公司《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补充公告》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事项均已整改完毕,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关于大股东关联方解除未披露担保土地抵押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法院裁定公司控股股东、重要股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3.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及重要股东因执行完毕《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相关审计报告、《关于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2020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以及相关审计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因触及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关于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5月5日,公司收到深圳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公司正在积极组织《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5.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㈢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㈣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5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30万元,详见公司2022年4月6日《关于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向控股股东询问,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㈠ 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公司股价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㈡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因触及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目前公司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公司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等情况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1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㈢ 2016年重组标的2018年、2019年、2020年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利润,存在相关盈利补偿方不能足额补足的风险,或是无法顺利清偿相关债务、办理解除相关股份质押冻结,进而导致部分业绩补偿难以推进实施的风险。

㈣ 公司已执行完毕《重整计划》,仍将持续推进引入重整投资人等相关工作,公司能否顺利引入重整投资人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郑重提醒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