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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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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2-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33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22年5月 12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1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辉丰”变更为“辉丰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496”。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

(二)股票简称:由“ST辉丰”变更为“辉丰股份”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496”

(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5 月 13日。

(五)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第(2)项规定,2021年6月1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三、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5.04亿元、-2.91亿元和3.1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5.81亿元、-3.22亿元和-3.38亿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但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2021年度)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3.1条及9.8.1条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1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辉丰”变更为“辉丰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496”。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03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辉丰股份”)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4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及中介机构等对此认真进行了核查。现就《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1. 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包括处置安道麦的收益无法确认。审计报告显示,安道麦草铵膦生产线月产量尚未达到协议约定要求,部分股权转让款需要待条件成就时支付。此外,草铵膦生产线改造成本或费用仍需你公司承担。会计师无法对投资收益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请你公司结合安道麦草铵膦生产线目前的月产量情况、与协议约定要求的差距、生产线改造进展情况、已经发生的及预计尚需投入的成本费用情况,说明对投资收益确认的具体影响。请年审会计师说明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

(2)请对照《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和9.8.1条规定,逐项核实说明公司是否符合撤销风险警示条件。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请年审会计师进一步核查营业收入扣除准确性,并详细分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草铵膦生产线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草铵膦生产线产量应达到或超过417吨/月,目前的实际产量可达200吨/月,尚未达到协议约定,故公司有义务将草铵膦生产线实际产量提升至协议约定的产量。

2022年1月,公司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开发合同,对草铵膦生产线进行提产研究,预计改造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截止年度报告披露日,由于疫情原因,第三方服务机构只能远程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进行交流,无法来现场进行下一步工艺开发工作。待疫情有所缓解,第三方服务机构将来现场完成下一步的工程技术研发和设计工作。

截至2022年4月末,公司实际已支付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开发费用87.5万元。由于尚未完成后续工程设计工作,因此工程技改费用难以准确估算,公司尚无法估计需投入的成本费用,故公司在计算2021年度关于处置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收益的时候,未预计该事项的影响。

(二)公司符合撤销风险警示相关规定

1、《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2.03亿元,营业收入为10.95亿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22.21亿元; 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综上,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的相关情形。

2、《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二)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六)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八)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逐项认真核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的相关情形。

(三)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2021年度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77,328.92万元,主要来源于母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及上海能健源生物农业有限公司的农药、油品化学品及仓储业务收入,经营稳定。未来农一北京公司作为农药零售商,将成为公司的另一项重要收入来源。公司持续改善经营状况,努力提升盈利水平,确保企业可持续经营。

1. 化学农药业务。公司2021年整合了农一北京公司,目前农一北京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做好农资电商业务,着力强化平台供应链体系并打造开放平台,一方面依托安道麦辉丰的优质资源,同时面向农资全行业大力度进行资源整合,使供应体系越发高效、稳定,在行业中具有更强竞争力;另一方面持续做好系列活动,打造知名电商品牌。

2. 生物农资业务。公司自主研发出“能百旺”、“能健源”系列生物刺激剂专利产品,累计申请国内发明专利19件,已获授权6件,申请PCT国际发明专利3件。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试验示范结果表明,“能百旺”、“能健源”系列产品具有极强的提质增产、抗逆减灾作用。“能百旺”、“能健源”系列产品已经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烟草、苹果、猕猴桃、草莓、葡萄、樱桃、辣椒、番茄等15种作物上登记,应用范围十分广泛。2020年起,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与公司共同在全国范围打造“能百旺两增两好农技服务项目”,以期实现农作物增产增收、农产品好吃好卖。2022年公司将继续聚焦该板块,强化团队建设,加强市场推广,发展优质客户,扩充渠道资源,保障公司生物农资业务健康发展。

3.石化供应链业务。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的石化仓储物流项目占地390亩,配套有液体库和固体库,液体库占地面积19万平方米、总库容量30万立方米,固体库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储运规模每年可达300万吨。仓储经营品种主要有成品油、天然气、液体和固体化学品原料等,已成为苏北地区重要的油品和化学品原料基地。公司将以石化仓储为依托,着力发展农化及石化产品的贸易与供应链业务,具体落实细化各业务模式规划定位,结合区位条件、上下游资源等竞争优势,探索合适的拳头产品及主攻区域,着力开发有竞争优势的业务品种与区域。

4. 公司分别处置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和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后,仍分别持有上述两家公司49%股权,经过重组以来的磨合与优化,两家公司的经营状况正逐步好转,未来盈利将通过投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重组交易方案中的分红安排也能保障公司获取持久稳定的现金分红的权利。

董事会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会计师意见:

(一) 草铵膦生产线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草铵膦生产线产量应达到或超过417吨/月,目前的实际产量可达200吨/月,尚未达到协议约定,故公司有义务将草铵膦生产线实际产量提升至协议约定的产量。

2022年1月,公司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开发合同,对草铵膦生产线进行提产研究,预计改造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截止年度报告披露日,由于疫情原因,第三方服务机构只能远程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进行交流,无法来现场进行下一步工艺开发工作。待疫情有所缓解,第三方服务机构将来现场开展下一步的工程技术研发和设计工作。

截至2022年4月末,公司实际已支付第三方服务机构技术开发费用87.5万元。由于尚未完成后续工程设计工作,因此工程技改费用难以准确估算,公司尚无法估计需投入的成本费用,故公司在计算2021年度关于处置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收益的时候,未预计该事项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获取草铵膦生产线未来预计需要发生的改造成本,进而无法对处置收益计算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辉丰股份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投资收益项目产生影响,该等事项不会影响辉丰股份公司触及退市指标、其它风险警示指标,也不会导致辉丰股份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所涉及报表项目有限,因此不具有广泛性。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注1]公司2021年12月27日合并农一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一北京公司),2021年度,农一北京公司营业收入金额12,108.78万元,同时由于合并范围增加了农一北京公司,合并抵消增加了农一北京公司与原合并范围内其他公司之间的交易金额782.55万元,故该事项扣减营业收入11,326.24万元

[注2]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处置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51%股权,自此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对合并财务报表中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2021年1-5月的营业收入16,995.19万元作为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注3]公司本期销售材料取得营业收入3,024.05万元;出租固定资产等获取租金物业收入873.72万元。

综上所述,辉丰股份公司营业收入专项扣除情况说明编制准确。

(三)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2021年度专项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为77,328.92万元,主要来源于母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及上海能健源生物农业有限公司的农药、油品化学品及仓储业务收入,经营稳定。未来农一北京公司作为农药零售商,将成为公司的另一项重要收入来源。公司持续改善经营状况,努力提升盈利水平,确保企业可持续经营。

1. 化学农药业务。公司2021年整合了农一北京公司,目前农一北京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做好农资电商业务,着力强化平台供应链体系并打造开放平台,一方面依托安道麦辉丰的优质资源,同时面向农资全行业大力度进行资源整合,使供应体系越发高效、稳定,在行业中具有更强竞争力;另一方面持续做好系列活动,打造知名电商品牌,通过功能优化,活动创新,资源加持等一系列手段将公司重要活动推广为全行业活动盛典。

2. 生物农资业务。公司自主研发出“能百旺”、“能健源”系列生物刺激剂专利产品,累计申请国内发明专利19件,已获授权6件,申请PCT国际发明专利3件。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试验示范结果表明,“能百旺”、“能健源”系列产品具有极强的提质增产、抗逆减灾作用。“能百旺”、“能健源”系列产品已经在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烟草、苹果、猕猴桃、草莓、葡萄、樱桃、辣椒、番茄等15种作物上登记,应用范围十分广泛。2020年起,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与公司共同在全国范围打造“能百旺两增两好农技服务项目”,以期实现农作物增产增收、农产品好吃好卖。2022年公司将继续聚焦该板块,强化团队建设,加强市场推广,发展优质客户,扩充渠道资源,保障公司生物农资业务健康发展。

3. 石化供应链业务。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的石化仓储物流项目占地390亩,配套有液体库和固体库,液体库占地面积19万平方米、总库容量30万立方米,固体库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储运规模每年可达300万吨。仓储经营品种主要有成品油、天然气、液体和固体化学品原料等,已成为苏北地区重要的油品和化学品原料基地。公司将以石化仓储为依托,着力发展农化及石化产品的贸易与供应链业务,具体落实细化各业务模式规划定位,结合区位条件、上下游资源等竞争优势,探索合适的拳头产品及主攻区域,着力开发有竞争优势的业务品种与区域。

4. 公司分别处置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和安道麦辉丰(上海)农业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后,仍分别持有上述两家公司49%股权,经过重组以来的磨合与优化,两家公司的经营状况正逐步好转,未来盈利将通过投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重组交易方案中的分红安排也能保障公司获取持久稳定的现金分红的权利。

董事会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四)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获取并检查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检查协议中与草铵膦项目相关的规定;

2. 获取并检查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了解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的相关内容及费用约定;

3. 向第三方服务机构董事长访谈了解草铵膦提升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

4. 向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访谈,了解草铵膦项目未来的经营计划。

5. 针对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抽样测试,检查产品发货单、客户签收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6. 针对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检查销售与采购所对应的台账、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结算单等资料;

7.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销售金额实施函证,并将函证结果与财务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8. 检查营业收入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9. 实施风险评估程序,关注是否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10.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以及现金流量预测,评估这些计划的结果及现金流是否可以改善目前的状况以及管理层的计划对于具体情况是否可行。

经核查,我们认为,因草铵膦生产线改造成本无法预计,进而导致的投资收益的确认不准确,仅对财务报表的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投资收益项目产生影响,该等事项不会影响辉丰股份公司触及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也不会导致辉丰股份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所涉及报表项目有限,因此不具有广泛性。辉丰股份公司营业收入专项扣除情况说明编制准确,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2. 2021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5亿元,其中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金额为2.82亿元,较2020年增加71.56%。2016年至2021年,你公司该类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5%、36.54%、30.71%、51.81%、49.5%、16.17%。

(1)请你公司结合该类业务的业务模式、市场环境变化、产品价格变动、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变化等,说明2016年该类业务收入高达24.99亿元、2017年起大幅下降,2021年又大幅回升的原因。

(2)请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该类业务人员及薪酬变动、其他营业成本主要构成项目变动情况等,详细分析说明该类业务毛利率各年度差异巨大的原因,特别是2016年毛利率仅2.15%,2019、2020年又分别高达51.81%和49.5%的原因,成本费用归集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3)请详细说明该类业务提供增值服务情况,并结合对问题(2)的回复,以及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等说明该业务各年度毛利率是否具有合理性。

(4)请结合营业收入具体构成,核实说明营业收入扣除是否充分、完整、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该类业务收入波动较大的原因

1. 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1) 产成品销售以及采购商品前未确定客户的大宗商品贸易

1) 内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订单),明确技术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待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验收完毕并签署送货回单(收货确认函)后,按照合同全额确认收入。

2) 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订单),明确技术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港口并报关出口。待获取承运人开具的海运提单后,按照合同全额确认收入。

(2) 采购商品前已确定客户(以下统称为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

1) 内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后,同时与供应商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待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函后,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2) 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同时与供应商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港口并报关出口。待获取承运人开具的海运提单后,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3) 化学品仓储业务

公司与客户签订仓储合同,明确租赁方式、价格、期间和结算方法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每月定期与客户结算,并由客户签署结算单后,据此按照合同确认仓储收入。

2. 各期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2016年至2021年各期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情况如下:

[注]公司2018年4月26日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7年对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改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2016年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为249,907.86 万元,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的收入为24,099.28万元, 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本表2016年数据采用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的收入

因公司存在按净额确认收入的情况,为便于比较,统一还原为按全额确认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自2016年开始从事油品、大宗化学品贸易业务,相关业务在2017年大幅增长,公司2018年起受环保事件影响,主动收缩了油品、大宗化学品贸易业务,导致2018年起贸易规模大幅减少,同时公司有两笔大宗贸易业务款项截至目前尚未全部收回,占用了公司大量资金,使得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收缩,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一致。

公司2016年-2021年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按全额、净额确认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采用净额确认收入的业务2016年度起步,2017年度开始逐年下滑,主要系自2018年以来受到公司环保事项等的影响,公司主动收缩了该项业务。按全额确认收入部分2019年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处置了专门从事大宗化学品贸易业务的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大幅回升,主要系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全球原油价格下降,子公司辉丰石化公司利用厂区自身的仓储优势,储备了部分存货,2020和2021年陆续对外销售,使得采用按全额确认收入的金额大幅上升。

(二) 该类业务毛利率各年度差异巨大的原因

公司2016年-2021年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了便于比较,不同业务模式均还原为总额法确认收入,则公司2016年-2021年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油品、大宗化学品贸易业务2016年-2019年毛利率变动幅度不大,2020年-2021年毛利率增加主要系2020年受疫情影响,年初全球原油价格下降,辉丰石化公司利用自身仓储优势储备了部分存货,2020年和2021年陆续对外销售,原油价格上升,提高了贸易业务的毛利率。

仓储运输业务毛利率逐年增加主要系辉丰石化公司仓储业务不断提升,储罐利用率高摊薄了成本,毛利率上升。2021年仓储运输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处置了江苏辉润物流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综上所述,2016年-2021年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在于各期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占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比例的波动。

(三) 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业务提供增值服务情况

1. 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主要是公司发挥仓储与贸易业务的协同效应,充分利用仓储业务增值避险的功能,通过供应链的整合,创造高附加值。

2. 同行业大宗贸易业务毛利率情况

[注]此处毛利率系油品、大宗化学品贸易业务还原为总额法后的毛利率

从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大宗商品贸易板块毛利率相近。

(四) 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及专项扣除情况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农药及农药中间体扣除项目为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1-5月对外实现的农药及农药中间体销售收入;农药制剂扣除项目主要为农一北京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农药制剂销售收入;其他扣除项目为安道麦辉丰江苏其他业务收入742.93万元以及材料销售、租金收入等4,782.57万元。

综上所述,营业收入专项扣除充分、完整、合理。

会计师意见:

(一) 该类业务收入波动较大的原因

1. 公司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1) 产成品销售以及采购商品前未确定客户的大宗商品贸易

1) 内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订单),明确技术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待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验收完毕并签署送货回单(收货确认函)后,按照合同全额确认收入。

2) 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订单),明确技术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港口并报关出口。待获取承运人开具的海运提单后,按照合同全额确认收入。

(2) 采购商品前已确定客户(以下统称为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

1) 内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后,同时与供应商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待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函后,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2) 外销收入确认原则

公司以销定采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商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要素,同时与供应商签订对应的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运送至港口并报关出口。待获取承运人开具的海运提单后,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

(3) 化学品仓储业务

公司与客户签订仓储合同,明确租赁方式、价格、期间和结算方法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每月定期与客户结算,并由客户签署结算单后,据此按照合同确认仓储收入。

2. 各期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2016年至2021年各期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情况如下:

[注]公司2018年4月26日第七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7年对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改按照销售金额减采购金额后的净额确认收入。2016年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为249,907.86 万元,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的收入为24,099.28万元, 为了保持数据的可比性,本表2016年数据采用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的收入

因公司存在按净额确认收入的情况,为便于比较,统一还原为按全额确认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自2016年开始从事油品、大宗化学品贸易业务,相关业务在2017年大幅增长,公司2018年起受环保事件影响,主动收缩了油品、大宗化学品贸易业务,导致2018年起贸易规模大幅减少,同时公司有两笔大宗贸易业务款项截至目前尚未全部收回,占用了公司大量资金,使得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收缩,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一致。

公司2016年-2021年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按全额、净额确认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采用净额确认收入的业务2016年度起步,2017年度开始逐年下滑,主要系自2018年以来受到公司环保事项等的影响,公司主动收缩了该项业务。按全额确认收入部分2019年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处置了专门从事大宗化学品贸易业务的上海博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大幅回升,主要系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全球原油价格下降,子公司辉丰石化公司利用厂区自身的仓储优势,储备了部分存货,2020和2021年陆续对外销售,使得采用按全额确认收入的金额大幅上升。

(二) 该类业务毛利率各年度差异巨大的原因

公司2016年-2021年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了便于比较,不同业务模式均还原为总额法确认收入,则公司2016年-2021年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油品、大宗化学品贸易业务2016年-2019年毛利率变动幅度不大,2020年-2021年毛利率增加主要系2020年受疫情影响,年初全球原油价格下降,辉丰石化公司利用自身仓储优势储备了部分存货,2020年和2021年陆续对外销售,原油价格上升,提高了贸易业务的毛利率。

仓储运输业务毛利率逐年增加主要系辉丰石化公司仓储业务不断提升,储罐利用率高摊薄了成本,毛利率上升。2021年仓储运输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于2020年处置了江苏辉润物流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综上所述,2016年-2021年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在于各期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占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比例的波动。

(三) 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业务提供增值服务情况

1. 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主要是公司发挥仓储与贸易业务的协同效应,充分利用仓储业务增值避险的功能,通过供应链的整合,创造高附加值。

2. 同行业大宗贸易业务毛利率情况

[注]此处毛利率系油品、大宗化学品贸易业务还原为总额法后的毛利率

从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大宗商品贸易板块毛利率相近。

(四) 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及专项扣除情况

单位:万元

如上表所示,农药及农药中间体扣除项目为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1-5月对外实现的农药及农药中间体销售收入;农药制剂扣除项目主要为农一北京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农药制剂销售收入;其他扣除项目为安道麦辉丰江苏其他业务收入742.93万元以及材料销售、租金收入等4,782.57万元。

综上所述,营业收入专项扣除充分、完整、合理。

(五)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通过抽查销售合同并结合对管理层的访谈,对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进行评估;

3. 对公司收入、成本、毛利率的波动情况执行分析程序;

4. 针对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抽样测试,检查产品发货单、客户签收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5. 针对以销定采的大宗商品贸易,检查销售与采购所对应的台账、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结算单等资料;

6.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销售金额实施函证,并将函证结果与财务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大幅变动以及毛利率异常波动的原因为公司各期按全额与按净额确认收入的业务占比发生变动所致;与从事大宗商品贸易的上市公司项目,按全额确认收入的业务毛利率相差不大,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充分、完整、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3. 2021年,你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比54.99%,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占比59.15%,较2020年的45.85%和27.71%进一步上升。请分别列示农药及农药中间体、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收入两类业务的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款项支付或收回情况等,并说明销售及采购集中度进一步上升的具体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农药及农药中间体业务

1. 农药及农药中间体前五大客户情况

[注1]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系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安道麦(北京)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ADAMA Makhteshim Limited、ADAMA Australia Pty Limited、ADAMA Agan Limited、ADAMA Fahrenheit B.V.,Curacao Branch 之控股股东,故公司与上述单位交易均合并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披露

[注2] FMC CORPORATION系苏州富美实植物保护剂有限公司、FMC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tl AG、Cheminova A/S之控股股东,故本公司与上述单位交易产生的业务均合并于FMC CORPORATION名下披露

2. 农药及农药中间体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注] BASF JAPAN LTD属于BASF AGRO B.V.的控股子公司,故两者合并披露为BASF AGRO B.V.

(二) 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业务

1. 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前五大客户

2. 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前五大供应商

本期销售及采购集中度进一步上升,从前五大占比可以看出,主要系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和采购量最大。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主要客户,上期交易金额21,967.45万元,与本期无明显波动。未来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向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采购,公司销售集中度预计将有所下降;本期公司将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出售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后,根据双方合作协议,双方进一步加强采购合作,使得采购量明显增加。同时,从分母来看,处置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后,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2021年度收入和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6-12月收入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使得本期销售和采购总额降幅较大,从而导致销售及采购集中度上升。

会计师意见:

(一) 农药及农药中间体业务

1. 农药及农药中间体前五大客户情况

[注1]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系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安道麦(北京)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安道麦安邦(江苏)有限公司、ADAMA Makhteshim Limited、ADAMA Australia Pty Limited、ADAMA Agan Limited、ADAMA Fahrenheit B.V.,Curacao Branch 之控股股东,故公司与上述单位交易均合并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披露

[注2] FMC CORPORATION系苏州富美实植物保护剂有限公司、FMC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tl AG、Cheminova A/S之控股股东,故本公司与上述单位交易产生的业务均合并于FMC CORPORATION名下披露

2. 农药及农药中间体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注] BASF JAPAN LTD属于BASF AGRO B.V.的控股子公司,故两者合并披露为BASF AGRO B.V.

(二) 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业务

1. 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前五大客户

2. 油品、大宗化学品及仓储运输前五大供应商

本期销售及采购集中度进一步上升,从前五大占比可以看出,主要系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和采购量最大。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主要客户,上期交易金额21,967.45万元,与本期无明显波动。未来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向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采购,公司销售集中度预计将有所下降;本期公司将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出售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后,根据双方合作协议,双方进一步加强采购合作,使得采购量明显增加。同时,从分母来看,处置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和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后,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2021年度收入和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6-12月收入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使得本期销售和采购总额降幅较大,从而导致销售及采购集中度上升。

(三)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和采购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通过抽查销售合同并结合对管理层的访谈,对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进行评估;

3. 执行采购测试,选取样本,查验采购订单、发票、验收单、入库单等,核实采购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4. 结合应收及应付账款函证程序,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函证本年度销售额及采购额;

5.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发货单、签收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成本实施截止测试,以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通过调节成本确认期间在各年度之间调节利润;

7. 检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年辉丰股份公司销售及采购集中度进一步上升的原因主要系重大资产出售引起的业务模式变化以及合并范围变化后收入总额下降使得前五大占比上升,具有合理性。

4. 2021年,你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请列示说明应收账款前十名欠款方的以下情况:应收账款余额、形成原因、形成时间、交易内容、销售金额、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以往年度减值计提情况、货物流转情况,以及欠款主体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及潜在关联关系,并核实说明相关交易的真实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应收账款前十名情况:

(续上表)

[注]结合对方抵押给公司的资产情况,考虑抵押资产价值,计提专项坏账28,912,705.03元

会计师意见:

(一) 应收账款前十名情况:

(下转1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