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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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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4版)

2022-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续上表)

[注]结合对方抵押给公司的资产情况,考虑抵押资产价值,计提专项坏账28,912,705.03元

(二)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前十大应收账款情况,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计算坏账准备金额的控制;

2. 选取样本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3. 复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及一致性;

4. 针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获取并检查相关合同,了解客户的经营范围,实施访谈等程序核实交易的真实性;

5. 对重要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相关交易具有真实性。

5. 2021年末,你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合计金额2.97亿元。请你公司列示相关交易内容、未能收款的原因、公司是否及时采取追索措施,以及对江苏拜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拆借资金的原因,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公司2021年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明细如下:

单位:元

[注] 期末应收江苏拜克新材料有限公司账面余额中2-3年226,154.00元,3年以上9,289,203.00元

(1)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麦股份”)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259,864,705.31元形成原因为:2021年5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签署豁免及补充交割条件的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和安道麦公司签署了《豁免及补充交割条件的协议》(以下简称豁免协议)。根据豁免协议,安道麦公司拟有条件地豁免股权购买协议中约定的部分交割条件,公司及安道麦公司拟就股权购买协议增加部分补充交割条件或要求。围绕双方约定的主要交割条件,本次豁免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有:

1、安道麦公司同意部分豁免关于重组全部完成中资质证照相关的要求,前提为双方同意该等被豁免的资质证照重组要求在被需要的情况下将于交割后完成。豁免的资质证照主要包括:部分农药登记证的变更完成、部分建筑消防许可证的转移完成、农药生产许可证证载范围增加的完成。

2、 安道麦公司同意部分豁免关于重组全部完成中生产恢复或整改相关的要求,前提为双方同意公司将增加一笔延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约为人民币3,100万元),直至所需的生产恢复或整改要求完成。

3、 安道麦公司同意部分豁免交割时不利程序相关的要求,前提为双方同意将增加一笔延期支付的款项(金额约为人民币1.23亿元),上述不利程序主要包含涉及草铵膦的相关诉讼均最终完全以不会对买方(安道麦公司)、买方受偿方和/或合资公司(新公司)产生或造成不利影响的形式解决;草铵膦原药实际产量达到或超过417MT/月,在上述不利程序解决后延期支付款项予以释放。同时,经双方同意,就安道麦公司因不利程序导致其未来取得新公司额外股权支付的价格高于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备案的评估价格而产生的差价,公司为上述差价作出担保并全额补偿。

4、 双方同意,就股权购买协议中原有的延期付款规定(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与资质证照转让或者更新相关的要求以及与境外知识产权转让核查相关的要求将被额外作为该等延期付款的释放条件。

5、 豁免协议为股权购买协议的一部分,除豁免协议修订的内容外,股权购买协议和补充协议内容不变。

2021年5月28日,双方完成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51%股权的转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转让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和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股权转让款合计97,390.91万元,上述延期支付的条件尚未成就,延期支付款项259,864,705.31元尚未支付。

另外,经双方约定,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购买价款=[人民币18亿元-交割时净负债-(2017年平均净营运流动资金3亿元-交割时实际的净营运流动资金)]*51%,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出具的文号为XYZH/2022BJAA180493的专项审计报告,交割时点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净负债为-42,869,765.04元,净营运流动资金为 285,969,303.10 元,根据上述公式交割时净负债及净营运流动资金对本次股权交易价格调增14,707,924.75元,该款项2021年末尚未审计结算支付。

(2)山东华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盛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12,713,000.00元形成原因为:2019年11月7日,子公司辉丰石化公司与山东元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元邦公司)、山东华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盛公司)、周光勤(山东元邦公司和山东华盛公司的股东)签订《债务转移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辉丰石化公司需承担与山东元邦公司业务合作期间产生的亏损11,192,000.00元,同时,与辉丰石化公司应收山东华盛公司的债权进行抵消。具体事项如下:

2018年3月30日,辉丰石化公司与山东元邦公司签订石油销售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取得的净利润按5:5分成。2018年4月至5月经营期间,因石油价格波动加大,导致经营出现亏损,由于账务处理是在山东元邦公司账上,并且考虑到双方仍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双方于2018年5月30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该亏损暂由山东元邦公司承担。后公司因环保事件,导致大面积停产,该业务也不再继续合作。

2019年3月末,合作协议到期,辉丰石化公司与山东元邦公司就亏损一事发生争议。2019年11月7日,双方经多轮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书》。根据《协议书》约定,双方在2018年3月30日至5月30日合作期间出现的亏损各自承担50%,双方根据采购、销售发票、仓储费用、资金成本等计算应由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承担损失11,192,000.00元。此外,根据《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苏0982民初4359号),山东华盛公司应当返还辉丰石化公司货款30,213,000.00元,违约金2,867,000.00元,案件受理费等其他费用108,694.00元,总计33,238,694.00元。

2019年11月7日,辉丰石化公司与山东元邦公司、山东华盛公司另行签订《还款协议书》,根据《还款协议书》约定,山东华盛公司应在2019年11月20日前支付15,500,000.00元,2020年5月20日前支付6,546,694.00元,付清后剩余款项与辉丰石化公司应付山东元邦公司的11,192,000.00元进行债权债务抵消。山东华盛公司实际于2020年1月8日支付第一笔款15,500,000.00元,2020年5月29日支付1,000,000.00元,2020年6月30日支付1,000,000.00元。剩余金额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山东华盛公司第二笔款项尚未支付完成,公司在本期账务处理时,未将应收山东华盛公司款项与应付山东元邦公司款项进行抵消,但在考虑坏账损失时,则按应收山东华盛公司款项在扣除实际收回以及《债务转移协议》约定的抵账金额后之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521,000.00元。

(3)江苏拜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拜克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9,515,357.00元形成原因为:公司2016年5月处置了持有的江苏拜克公司48.00%股权,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原对江苏拜克公司的财务资助及往来拆借款未及时收回,后经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公司对其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江苏拜克公司偿还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951.54万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已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发布了《关于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对此,公司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4)贵州南方石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南方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8,130,490.16元形成的主要原因为:辉丰石化公司与贵州南方石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公司”)于2019年3月5日签订了一份3000吨92号车用汽油(VIA)《成品油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为:YC19-014-1)及2019年3月28日签订了一份3000吨95号车用汽油(VIA)《成品油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为:YC19-016-1)。上述2份合同南方公司合计交货约4,847.94吨,辉丰石化支付货款2,797万元。后因南方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将货物全部交付,经双方友好协商:辉丰石化将合同剩余数量2,028.702吨货物退还给南方公司(货权转出给第三方),南方公司承诺待其收到第三方货款后将应退货款退还辉丰石化。考虑到南方公司是国有企业,且双方合作期间一直遵守约定、关系友好,故辉丰石化综合判断后将货权转出。两年内辉丰石化多次催要退货款,南方公司也数次承诺马上退款,但一直未兑现。2021年5月20日辉丰石化提起诉讼,法院于2021年11月3日以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驳回起诉。故辉丰石化综合判断收回难度较大,全额计提8,130,490.16元坏账准备。

(5)朱光华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7,000,000.00元形成的主要原因为: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朱光华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江苏科菲特生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朱光华持有的江苏科菲特公司24.39%的股权,待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经双方确认的评估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根据协议预付朱光华股权转让款700万元。2020年补充协议将原约定的“非因乙方(购买方)原因,本协议在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生效的,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款 700 万元”变更为“非因乙方原因,本协议在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仍未生效的,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款 700万元”, 2021年末该笔预付股权转让款已经到期,目前尚未收回,公司将预付股权转让款由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转至其他应收款,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00万元。

6. 2021年末,你公司在职员工合计570人,2020年末为2152人。2021年,你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66亿元,较2020年的2.53亿元下降34.51%。请结合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及江苏公司员工数量及结构、出表时点等,说明前述支出降幅与员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人员及现流变动情况

各公司2020年末和2021年末职工人数,以及2020年度和2021年度支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已于2021年5月末出表,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已于2020年12月末出表,石家庄瑞凯公司因失去控制,已于2020年10月末出表

如上表所示,人员变动与支付职工现金不匹配情况,主要集中在辉丰股份公司、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石家庄瑞凯公司和连云港嘉隆公司。

1. 根据公司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将母公司的原药业务和制剂生产业务所需的全部资产、人员等置入100%持股的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再向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51%股权,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共承接母公司1,607名员工。公司已于2021年5月底,完成上述51%股权的交割,并不再将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2021年1-5月的薪酬支付仍然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该部分薪酬合计8,506.90万元,若将这部分金额扣除,则辉丰股份公司2021年度支付职工现金为1,767.05万元,下降比例为89.96%,与人员变动比例接近。

2. 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以及石家庄瑞凯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0年10月末出表,2020年末人数为0,但2020年度合并期间支付的职工薪酬仍然体现在合并报表中。

3. 连云港嘉隆公司因受园区规划调整等影响,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公司从2020年度起陆续辞退了部分员工,并相应计提了辞退福利。受资金周转等影响,该辞退福利于2021年才开始陆续支付,故2021年度支付的职工薪酬大幅上升。

综上所述,公司薪酬支出降幅与员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主要系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导致年末时点人数与当期支付的薪酬不匹配,以及因停产导致的辞退员工时间和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时间不匹配。

会计师意见:

(一) 人员及现流变动情况

各公司2020年末和2021年末职工人数,以及2020年度和2021年度支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已于2021年5月末出表,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已于2020年12月末出表,石家庄瑞凯公司因失去控制,已于2020年10月末出表

如上表所示,人员变动与支付职工现金不匹配情况,主要集中在辉丰股份公司、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石家庄瑞凯公司和连云港嘉隆公司。

1. 根据公司与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将母公司的原药业务和制剂生产业务所需的全部资产、人员等置入100%持股的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再向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51%股权,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共承接母公司1,607名员工。公司已于2021年5月底,完成上述51%股权的交割,并不再将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2021年1-5月的薪酬支付仍然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体现,该部分薪酬合计8,506.90万元,若将这部分金额扣除,则辉丰股份公司2021年度支付职工现金为1,767.05万元,下降比例为89.96%,与人员变动比例接近。

2. 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以及石家庄瑞凯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0年10月末出表,2020年末人数为0,但2020年度合并期间支付的职工薪酬仍然体现在合并报表中。

3. 连云港嘉隆公司因受园区规划调整等影响,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公司从2020年度起陆续辞退了部分员工,并相应计提了辞退福利。受资金周转等影响,该辞退福利于2021年才开始陆续支付,故2021年度支付的职工薪酬大幅上升。

综上所述,公司薪酬支出降幅与员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主要系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导致年末时点人数与当期支付的薪酬不匹配,以及因停产导致的辞退员工时间和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时间不匹配。

(二)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支付职工现金降幅与员工人数变动幅度不匹配情况,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职工薪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结合公司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检查各单位各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存在异常变动情况;

3. 分析本期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及变动趋势与所在地区平均水平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4. 检查辞退计划相关文件,并根据辞退职工数量、辞退补偿标准测算辞退福利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5. 检查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过程,核实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准确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支付职工现金降幅与员工人数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主要是处置子公司导致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以及辞退职工与实际支付辞退福利的所属期间不一致,具有合理性。

7. 你公司子公司上海焦点供应链有限公司从事化工品贸易业务,2021年营业收入1932万元,净利润-4829万元。请具体说明该公司具体交易的产品品类、业务模式、毛利率情况、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员工人数,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此类业务情况,分析说明大幅亏损的原因,以及开展此类业务的目的。

公司回复:

(一)上海焦点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焦点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下辖三个并表子公司:

上海焦点公司2021年合并营业收入1,932万元,合并净利润-4,829万元,该公司及子公司 2021年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上海焦点公司2021年合并净利润-4,829万元,主要系上海焦点公司亏损2,887万元、致诚公司亏损1921万元。上表单体公司净利润加总与合并净利润总额不一致因存在合并抵消项所致。

上海焦点公司(单体)主要从事化学品的进出口贸易业务、上海焦点梦想园物业出租以及对外投资等业务,是公司立足于上海重要的技术研发、贸易、投资、人才引进的平台。2021年亏损主要原因是:

(1)持有金融资产采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核算方法计量,导致账面损失1,058万元。

公司2015年投资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初始投资1,550万元,采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核算方法计量。2020年11月8月该股票上市,公司持有342万股,2021年公司出售121.15万股,年末持有220.85万股。因2021年末及出售部分股票时该股股价低于2020年末股价,导致公司持有的贝斯美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失701万元、出售贝斯美股票损失357万元。合计账面损失1,058万元。

(2)焦点梦想园物业及其他。

公司在上海市嘉定区自建有焦点梦想园区物业资产,园区总建筑面积34,037㎡,自用面积2,791㎡,已出租面积9,906㎡,闲置面积21,340㎡。由于行业及疫情因素影响等原因,焦点梦想园出租率较低,2021年仅折旧摊销利息费用等固定成本及费用1,836万。

(3)贸易业务:焦点业务板块现主要交易产品为农药化学品中间体、原药、制剂,业务模式:以销定采,营业收入以净额法确认,净额法下2021年营业收入771万元,营业成本156万元,净额法下毛利率79.68%。换算成总额法核算,营业收入11,434万元,营业成本10,819万元,总额法下毛利率5.38%,与行业毛利率相当。目前业务人员共计10人,费用收入占比3.21%。以前年度部分业务未能按合同约定收回货款,2021年计提坏账准备814万元。

(二)连云港致诚化工有限公司净利润-1,921万元。因致诚化工公司因多年停产,生产线陈旧,大部分已计提减值,经与园区初步沟通,公司认为复产的可能性很小,公司于2021年12月补计提资产减值1,176万元,管理费用534万元。

综上:上海焦点公司2021年合并净利润-4,829万元,主要系并表子公司致诚公司亏损、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物业楼出租率低、计提坏账准备等原因造成。

8. 2021年,你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合计1.28亿元,较2020年的2.49亿元大幅下降,请结合资产变化、合并范围变化等情况,具体说明折旧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固定资产折旧变动情况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分单位变动情况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辉丰股份公司将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划转至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故辉丰股份公司本期计提折旧大幅减少,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本期计提折旧金额大幅上升,同时2021年5月公司完成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51%股权的交割,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6-12月计提的折旧金额9,376.70万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注2]子公司嘉隆化工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告知函》要求公司须拆除现有生产线、设备及相关设施,重新规划建设新生产线。根据《告知函》的要求,嘉隆化工公司在2020年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5,043.94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大幅减少,使得2021年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计提金额大幅下降

[注3]公司从2020年11月份起失去了对石家庄瑞凯公司的控制,2020年1-10月,石家庄瑞凯公司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83.02万元

[注4]2020年度,根据上海焦点供应链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连云港致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诚公司”)所在化工园区的整改提升要求,致诚公司拆除了原值8,400余万元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大幅减少,使得2021年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计提金额大幅下降

[注5]公司2020年12月完成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51%股权的交割,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会计师意见:

(一) 固定资产折旧变动情况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分单位变动情况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辉丰股份公司将主要生产经营资产划转至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故辉丰股份公司本期计提折旧大幅减少,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本期计提折旧金额大幅上升,同时2021年5月公司完成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51%股权的交割,安道麦辉丰江苏公司6-12月计提的折旧金额9,376.70万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注2]子公司嘉隆化工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江苏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告知函》要求公司须拆除现有生产线、设备及相关设施,重新规划建设新生产线。根据《告知函》的要求,嘉隆化工公司在2020年度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5,043.94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大幅减少,使得2021年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计提金额大幅下降

[注3]公司从2020年11月份起失去了对石家庄瑞凯公司的控制,2020年1-10月,石家庄瑞凯公司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83.02万元

[注4]2020年度,根据上海焦点供应链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连云港致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诚公司”)所在化工园区的整改提升要求,致诚公司拆除了原值8,400余万元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大幅减少,使得2021年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计提金额大幅下降

[注5]公司2020年12月完成安道麦辉丰上海公司51%股权的交割,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 会计师核查程序和结论

针对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变动情况,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实地检查重要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关注其价值状况;

2. 检查公司的折旧政策和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计提折旧范围是否正确,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是否合理;

3. 重新计算本期计提折旧金额,评价其准确性;

4. 获取并检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相关文件,评价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方法的合理性;

5. 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经核查,我们认为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以及2020年度对固定资产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所致。

(上接1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