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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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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2-43

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山西省垣曲县东峰山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魏迎辉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9人,代表股份1,169,498,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81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977,690,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60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91,808,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1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7人,代表 股份198,555,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2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6,746,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191,808,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1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168,858,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52%;反对6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48%;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914,7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4%;反对640,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226%;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168,858,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52%;反对6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48%;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914,7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4%;反对640,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226%;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三:《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1,168,858,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52%;反对6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48%;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914,7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4%;反对640,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3226%;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168,858,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52%;反对6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48%;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914,7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4%;反对640,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3226%;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168,762,9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371%;反对7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29%;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819,3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4%;反对735,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706%;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六:《2022年度预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168,854,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49%;反对64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51%;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911,1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6%;反对644,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244%;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168,858,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52%;反对64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48%;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914,7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74%;反对640,5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226%;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八:《关于审议〈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168,854,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49%;反对64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51%;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7,911,10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6%;反对644,1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244%;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棣彦、秦志杰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山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