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
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代码:015645)原定募集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8日。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期提前至2022年5月16日,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2年5月16日,自下一工作日即2022年5月17日(含)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100亿元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超过10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末日比例确认的具体计算方式及操作方式详见《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公司网址(www.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及投资目标,做出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2年5月13日起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5645)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