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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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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2-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鉴于上海市疫情防控的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通过视频方式参会,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的人员视为出席现场会议;

5、本次会议第1-6、8-10项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7和提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将予以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6、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姚见儿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0,635,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0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7,967,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5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2,667,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80%。

其中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2,668,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包括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667,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80%。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11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634,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2,668,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永丰律师、黎沁菲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