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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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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2-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4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续聘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金融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普华永道中天四名初级员工因其个人投资行为违反独立性相关规定,于2019年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其个人出具的警示函,上述个人行为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或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该四名人员随后均已从普华永道中天离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丹,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至2019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8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闫琳,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逯一斌,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1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丹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闫琳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逯一斌女士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丹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闫琳女士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逯一斌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

1.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有限公司的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于2021年12月31日,罗兵咸永道合伙人数量超过160人,香港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自2019年10月1日起,罗兵咸永道根据香港的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20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本事务所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3.诚信记录及独立性

最近3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罗兵咸永道作为公司拟聘任的2022年审计机构,不存在于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理事会(IESBA)颁布的国际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包括国际独立性标准)的要求下,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中信证券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预计本年度境内、境外的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3万元),与2021年审计费保持一致。如审计、审阅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等服务范围和内容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及罗兵咸永道能够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较好地开展本次审计工作,认真地履行了职责,对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无异议,督促其继续做好下一步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更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2.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结合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在公司的考察情况以及掌握的相关信息,认为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0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2年5月13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根据该预案:

1.建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师,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及中期审阅服务;

2.建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建议上述审计、审阅等服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同2021年审计费保持一致)。如审计、审阅范围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等服务范围和内容确定。

本预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对调整中信证券投资注册资本进行再次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

1.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对中信证券投资注册资本金进行灵活调整,调整后的注册资本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含240亿元)。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涉及增资和减资事项的相关手续,以上增资、减资可视业务需要分期多次进行。

3.本次注册资本金调整之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十六个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同意《关于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