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2-038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国民凯得科技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民凯得”)持有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公司”)股份4,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1月2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国民凯得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866,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若减持期间聚石化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非聚石化学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聚石化学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国民凯得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持股相关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有进一步规定,本单位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2、减持相关承诺
(1)本单位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3)减持方式: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单位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5)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国民凯得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国民凯得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