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士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14,399,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13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97,005,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24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7,394,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82%。
3、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7,394,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8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学良律师、谢文武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5,97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19%;反对8,4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97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925%;反对8,4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0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39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39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5,97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1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42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8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97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92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42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075%。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39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39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39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39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39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四)《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39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399,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7,394,0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杨学良律师、谢文武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业绩考核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30,5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82,081,698股变更为581,951,198股,注册资本将由582,081,698元减少至581,951,19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5月14日至2022年6月27日,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周晨磊
联系电话:0510-80629685
传真号码:0510-80629683
电子邮箱:hhkj@hhyyjx.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