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正式实施 三大交易所与中上协联合发布倡议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提升获得感

2022-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郭晨凯 制图

◎记者 张雪 ○编辑 马婧妤

5月15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正式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发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倡议书》(下称《倡议书》),号召上市公司规范、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倡议书》明确,上市公司应当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大意义,夯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应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参加培训。上市公司应合理利用自有平台、传统及新媒体渠道,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和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基础设施及平台,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应积极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等方式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并为投资者维护合法权利提供便利。

《倡议书》还提出,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互动机制,增进投资者了解和认同;努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传播效率,消除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壁垒;认真聆听投资者的反馈和诉求,重视股东的期望和建议,持续提高公司治理能力和经营水平。上市公司要注重加强与监管机构、自律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的沟通协同,积极营造尊重投资者的文化氛围;继续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增强对股东的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增加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及经营理念的认同感,引导市场预期、提振投资者信心。

据悉,《指引》在原《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的基础上修订形成,共32条,由总则、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组织与实施、附则等内容组成。

《指引》进一步明确投了资者关系管理的定义、适用范围和原则;进一步增加和丰富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方式,同时对近年来实践中的良好做法予以固化;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和实施,同时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约束。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统计显示,2019年有1383家上市公司披露过投资者纪要和机构调研,2020年为1419家,2021年披露比例依然小于40%。另外,2020年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共1075家,2021年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的有1408家,参与乡村振兴的为1916家,所占比例不足上市公司总数的一半。

有专家认为,《指引》发布实施,为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提供了新指南。随着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证券市场基础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积累了新做法新经验,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背景下投资者关系管理需要与境外市场进一步接轨;互联网的发展也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带来新的改变,因此有必要梳理总结近年来上市公司具体实践。三大交易所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联名倡议将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形成尊重、敬畏、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效能。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关村国睿金融与产业发展研究会会长程凤朝认为,三家证券交易所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共同发布倡议书,推动《指引》落实,恰逢其时。“与投资者客观、公正、清晰、完整地进行沟通,让公司改革发展和经营业绩得到投资者和市场的认可,这样资本市场才能步入稳定、持续发展的轨道,资本市场才是价值投资的市场,才会有生机和活力,才能充满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