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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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2-029

债券代码:155655 债券简称:19天地一

债券代码:185167 债券简称:21天地一

债券代码:185536 债券简称:22天地一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裁定驳回起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1.6亿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

2022年5月13日,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西安置业分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陕01民初1561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西安置业分公司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取得了《民事一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1)陕01民初1561号]及《民事裁定书》[(2021)陕01民初1561-1号]等文件。陕西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华置业”)以西安置业分公司涉及其与陕西盛骏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将西安置业分公司作为被告起诉,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21-08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年5月13日,西安置业分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1民初1561号],裁定结果为:驳回泰华置业的起诉;案件受理费841,800元,退还泰华置业;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书,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如泰华置业不上诉,西安置业分公司将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相关银行账户的冻结。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泰华置业诉讼请求已被驳回,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