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4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张旺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492,056,4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468%。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486,659,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1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5,397,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91,89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弃权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91,89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1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91,89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弃权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91,89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1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491,92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9%;反对1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64,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21%;反对13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6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91,897,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对11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弃权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审批2022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1,859,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1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1,82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166,0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146%;反对23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九)《关于审批2022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7,34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23%;反对4,690,7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33%;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媛、赵苑如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