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章程条款序号同时进行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下列制度进行修订:
■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620.5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620.53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118.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2,993.34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8,124.6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4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本次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201.66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3,201.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993.34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截至2022年4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18.87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为3,620.5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906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620.5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20.5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906号),认为:纳芯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纳芯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13亿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91%。
●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3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91%。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118.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2,993.34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8,124.66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14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620.53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81,118.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83,124.66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13亿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91%。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3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6.91%。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6年8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员工期权方案》,该方案就股权激励授予的对象、决策程序、服务期、授予方式、行权、权益份额的处置等主要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述《员工期权方案》予以追认。
2020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期权转为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2016年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被激励对象名下尚处于等待期的剩余期权转为限制性股票,转换日为对应的持股平台之合伙份额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替换后限制性股票的等待期与替换前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保持一致。
2020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上述公司的《员工期权方案》《期权转为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合称为“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主要修订情况
经过对公司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等重新研读及对照分析,公司原有股权激励方案中对于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受让离职员工所持合伙份额后再次授予的相关约定不明确。为规范公司原有股权激励方案,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上市前的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订:
1、员工期权方案
■
2、期权转为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
■
3、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
■
除上述内容外,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
二、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的修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的修订主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订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的修订主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上市前股权激励方案的修订。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2-013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1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C1-5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0日
至2022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王如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下转151版)
(上接14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