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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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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海涌路109号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3,64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74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3,24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0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0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网络投票中小股东人数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40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1%。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6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6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6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6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6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6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6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64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