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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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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47版)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8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5月1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琼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新增,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8日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是基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新增,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独立董事:刘玉龙、刘志云、刘苑龙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5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33.04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同安区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布塘北路与同翔大道交叉口西南侧B地块(2018TG02-G地块),现新增实施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市头路98号。

本次新增“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主要系募投项目涉及的膜组件产品品种较多,为更好安排生产经营计划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效能,优化生产流程布局,尽早实现募投项目对公司全体股东的经济价值与投资回报,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新增项目实施地点以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新增。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新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新增,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实际运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新增,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2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7%,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33.04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33.04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8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4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索”)进行增资,用于实施“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33.04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优尼索。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对优尼索进行增资,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由董事会等相关程序审议后再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优尼索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优尼索基本情况

(二)优尼索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优尼索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含子公司)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优尼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优尼索进行增资。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优尼索进行增资。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是基于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1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27.0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70.71万元,共计5,397.74万元。

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本议案无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33.04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327.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2年5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1,070.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系基于项目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27.0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70.71万元,共计5,397.74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嘉戎技术《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嘉戎技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专字[2022]361Z0337号《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3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01.5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33.04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超募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戎技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6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公司鼓励和建议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厦门市最新的防疫要求,并如实提供相关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国家防疫政策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6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2年6月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年6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670-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