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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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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405元(含税)

每股转增股份0.3股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52,516,47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3,585,000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317,246.97元,转增44,679,44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97,195,916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52,516,474股,扣减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3,585,000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48,931,474股。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48,931,474×0.405)÷152,516,474≈0.3955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48,931,474×0.3)÷152,516,474≈0.2929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955)÷(1+0.2929)=(前收盘价格-0.3955)÷1.2929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振皓、李振宇、郑化先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5元。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账户,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645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645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3645元人民币。

(5)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5元人民币。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97,195,916股摊薄计算的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1.03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7622285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

“寿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寿仙转债”修正前转股价格:28.38元/股

● “寿仙转债”修正后转股价格:21.64元/股

● “寿仙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2年5月26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8号)核准,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寿仙谷”)于2020年6月9日公开发行了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6,000万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自2020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80号文同意,公司3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寿仙转债”,债券代码“11358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寿仙转债”自2020年12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28.68元/股;2021年6月30日因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28.38元每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寿仙谷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总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寿仙谷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的约定,在“寿仙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寿仙转债”转股价格,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的约定,“寿仙转债”派送现金股利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28.38元/股,n为转增股本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405元,每股转增0.3股,即n为0.3,D为0.405元。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属于差异化权益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转增股本率n为0.2929,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3955元,转增股本率及每股现金红利的具体计算公式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寿仙谷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因此,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P0-D)/(1+n)=(28.38-0.3955)/(1+0.2929)≈21.64元/股。

本次“寿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8.38元/股调整为21.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26日(除息日)开始生效。“寿仙转债”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停止转股,于2022年5月26日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