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2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7.268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7,539,784股变更为667,467,10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67,539,784元变更为人民币667,467,102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2、申报时间:2022年5月19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中华
4、联系电话:010-82881768
5、传真号码:010-82263370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鉴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一明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并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3、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博、陈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兆易创新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