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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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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三)召集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9层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游洪涛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4名,代表股份数为342,277,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047%。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为10名,代表股份38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3,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34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69%。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9名,代表股份341,928,2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1178%。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34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69%。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及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277,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277,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277,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277,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267,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7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277,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267,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71%;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277,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277,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42,277,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1.选举游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2.选举刘小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3.选举王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4.选举游雪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5.选举游苑逸(Yuanyi You)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6.选举梁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通过

1.选举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2.选举李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3.选举李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1.选举徐开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2.选举邓志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42,265,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0,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384%。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波律师、石百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6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及2022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关于业绩考核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均为“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846,141,123.48元,未达到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16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41,3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07名,共计555,400股;预留部分授予54名,共计85,900股)。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关于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公司1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持有的17,72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1人,共计15,720股;预留部分授予2人,共计2,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自40,168.7964万股调整至40,105.3047 万股,注册资本由40,168.7964万元调整至40,105.3047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华森制药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智如

邮 编:401120

联系电话:(023)67038855

联系传真:(023)67622903

联系邮箱:ir@pharscin.com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22年5月13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分别是:梁燕、杜守颖、李慧。因《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的担保事项涉及关联担保,该议案在逐项表决时担保事项需关联股东董事XXX回避表决。

(四)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游洪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游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方案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游洪涛先生、刘小英女士、王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游洪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审计委员会

李嘉明先生、王瑛女士、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嘉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3.提名委员会

李慧女士、游洪涛先生、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慧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杜守颖女士、刘小英女士、李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杜守颖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刘小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王瑛女士、Yuxun Wang先生、游雪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彭晓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的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游雪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游雪丹女士联系方式及地址:

电话:023-67038855 传真:023-67622903 邮箱:ir@pharscin.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聘任周翼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周翼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周翼先生简历

周翼,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会计专业资格中级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曾任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人员、审计人员,重庆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成员,重庆金冠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周翼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4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翼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8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22年5月1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

(四)会议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徐开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参加。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选举徐开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游洪涛先生

非独立董事:游洪涛先生、刘小英女士、王瑛女士、游雪丹女士、游苑逸(Yuanyi You)女士、梁燕女士

独立董事:杜守颖女士、李慧女士、李嘉明先生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人员的详细简历请参照公司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徐开宇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徐开宇先生、邓志春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张玲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人员的详细简历请参照公司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及《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三、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体如下:

总经理:刘小英女士

副总经理:王瑛女士、Yuxun Wang先生、游雪丹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小英女士、王瑛女士及游雪丹女士的详细简历请参照公司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Yuxun Wang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游雪丹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游雪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游雪丹女士的详细简历请参照公司2022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五、公司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晓燕女士为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彭晓燕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彭晓燕女士简历

彭晓燕,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彭晓燕女士毕业于重庆工商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1年4月在重庆万得福食品有限公司任会计员。2002年3月至2016年1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历任会计、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彭晓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Yuxun Wang先生简历

YuxunWang先生,美国国籍,1968年10月出生,籍贯天津市,南开大学与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八年制),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临床医师、临床科学家。新加坡国立大学博士并被授予研究奖学金,美国纽约爱因斯坦医学院博士后并被授予杰出博士后奖。曾任上海迪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美国Metamark Genetics, Inc.研发副总监、南卡罗来纳大学制药与生物医学科学系助理教授(终身制)、世界五百强企业美国制药巨头默沙东(Merck & Co Inc.)高级研发生物学家、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肿瘤部高级主任等。

Yuxun Wang先生是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美国癌症研究学会(AACR)和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会员。在包括国际权威期刊如Nature Genetics,PNAS,Cancer Research等期刊发表科技论文25篇,拥有2项国际专利。曾荣获2004年美国癌症研究学会-阿斯利康奖,2005年美国癌症研究学会-赛诺菲安万特奖,同年其研究被国际顶级期刊Nature Reviews Cancer重点介绍,2006年两度荣获默沙东公司优秀奖,2009年荣获霍林斯癌症中心ACS IRG奖,2012年入选麻省理工商业计划竞赛半决赛。Yuxun Wang先生多次受邀在国际学术会议做大会讲座,2017年其领导的创新肿瘤免疫项目在第108届美国癌症研究学会年会入选口头报告。Yuxun Wang先生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肿瘤学及肿瘤免疫治疗、DNA损伤及修复、TLR8激动剂、JAK2抑制剂、癌基因及抑癌基因等方面,多项研究成果已转化到临床。

截至本公告日,Yuxun Wang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