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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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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28人,代表股份179,472,8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1266%。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人,代表股份95,419,1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8.67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84,053,6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451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38,660,3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666%。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2022年度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27,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3%;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讨论审议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讨论审议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47,4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36,7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34,9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91%;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36,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购买2022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47,4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0%;反对1,125,3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34,9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91%;反对1,125,3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修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关于修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关于修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五)关于修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384,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34%;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六)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27,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3%;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27,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33%;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571,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40%;反对1,088,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 发行数量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58,4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60%;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34,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0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38%;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34,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 上市地点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58,4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60%;反对1,057,8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02,4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38%;反对1,057,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 募集资金用途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八)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九)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428,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1%;反对1,044,3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15,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86%;反对1,044,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428,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1%;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4%;弃权20,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15,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86%;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2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即期回报事项作出若干承诺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449,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6%;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449,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6%;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十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五)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六)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3,092,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85,356,551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十七)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78,449,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96%;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636,6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2%;反对1,023,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定杰、袁梦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公司18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3日以传真、当面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毕方庆先生、伏军先生、李兰明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选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选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经认真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立才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立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王立才先生作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增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经认真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旭先生的简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独立性的要求,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钱旭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伏军 董华 李兰明

2022年5月18日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_钱旭_,作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 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钱旭

2022年5月18日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_钱旭_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 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下转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