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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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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6.54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3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共计可解除限售166.5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修订发表了意见。

3、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年2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500.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5月24日。

7、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4.86元/股调整为4.46元/股,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

8、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3月10日完成。

9、2021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1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76.028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月4日。

11、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12、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1年5月24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5月23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6.54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27.5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进行回购注销。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72.00万股,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3.80万股。

因此,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0人调整为42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606.00万股调整为500.20万股。

2、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由公司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5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38名。

3、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6.5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

4、本次可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注:1、激励对象高云龙女士已于2021年5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2、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27.5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进行回购注销。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注:2022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将对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名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000股,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5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住所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2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5,400股,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均在办理中,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