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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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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B 公告编号:2022-03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凤亮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郭欣、熊卓远和程刚因公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谭铁坚、张艳梅因公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西金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安排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所属电厂2022年重大技术改造工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与国网租赁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与华电租赁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煤炭采购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富拉尔基热电厂#7、8、9机组关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议案10、议案12、议案14和议案15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一一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8,112.65万股,已回避表决。公司除控股股东外均为中小投资者。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龙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闫铭钊律师和陆锦志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龙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 B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人,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参加现场会议的6人,董事郭欣、熊卓远和程刚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长董凤亮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15.12亿元的委托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参照同期市场利率执行,详见同日公司委托借款公告。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已发生变动,张峰龙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孙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顺利进行,补选独立董事张劲松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补选独立董事马雷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张劲松(独立董事)、曹玉昆(独立董事)、熊卓远三名董事组成,张劲松为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提名委员会由曹玉昆(独立董事)、马雷(独立董事)、董凤亮三名董事组成,曹玉昆为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马雷(独立董事)、张劲松(独立董事)、郎国民三名董事组成,马雷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不变。

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 B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一一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申请不超过15.12亿元委托借款。

● 鉴于华电集团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6.3.18条规定,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委托借款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的部署,根据公司及所属电厂保障电、热供应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向华电集团申请总额不超过15.12亿元的委托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参照同期市场利率执行。

本次交易由华电集团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发放不超过15.12亿元信用借款,无需公司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不超过4.33%(不超过同类同期市场利率)。委托贷款中的9.12亿元用于置换华电集团一季度已发放委托贷款(详见2022年3月5日公司公告),另外6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

华电集团情况详见2022年4月28日公司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受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大幅度亏损,负债率高企,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营困难和资金压力,争取金融机构授信难度增大。通过本次合作,公司获得控股股东的资金支持,可有效节约公司的授信储备,提升公司资金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

华电集团为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将提升公司的现金流水平和资金供应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司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保障能源供应、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的其他说明

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借款的议案》,公司董事9人,此议案获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此次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6.3.18条规定,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