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51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16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39,309,912股,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48,038,351元变更为人民币1,039,309,912元,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52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完成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39,309,912股,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48,038,351元变更为人民币1,039,309,912元,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事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53
债券代码:110077 债券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完成资产重组事项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6,471,621股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39,309,912股,其中截至《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出具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4,799,940股,具体情况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人民币1,039,309,9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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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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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5月修订)》。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股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1、《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4、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