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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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
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已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2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3.1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3.2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3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4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以电子交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目前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华夏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等。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5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费率优惠活动,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6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3.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3.8其他与定期定额申购相关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5月20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合并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4.2代销机构

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后续代销机构增减或信息变更将在本公司官网公示,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4.3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也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信息或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限制申购、定期定额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5月20日起对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合并进行限制,即自该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