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券商为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2年5月19日起新增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如下。
一、一级交易商
1、自2022年5月19日起,新增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海富通中证短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海富通中证短融ETF”)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各营业网点可办理海富通中证短融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截至2022年5月19日,海富通中证短融ETF的一级交易商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s10000.com
客服电话:4006128888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gws.com
客服电话:4006666888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gtja.com
客服电话:95521
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shzq.com
客服电话:4008918918
5、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并
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英大证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英大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于2022年5月23日起参加英大证券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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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2年5月23日起,投资者可在英大证券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英大证券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2年5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英大证券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英大证券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英大证券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业务将同时享有上述费率优惠,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英大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英大证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英大证券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参与基金产品需已在英大证券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
5、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英大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6、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www.yd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688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新增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
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盈米基金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盈米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于2022年5月20日起参加盈米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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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2年5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盈米基金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盈米基金的规定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2年5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盈米基金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盈米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业务将同时享有上述费率优惠,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盈米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盈米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盈米基金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参与基金产品需已在盈米基金开通了基金定投业务。
5、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盈米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6、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yingmi.cn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官方微信服务号:fund_hft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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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封闭期首日的3个月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8月17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2022年5月23日(仅该日)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自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8月23日止,为本基金的第四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在此最低金额基础之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直销柜台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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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登记机构根据单笔申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笔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4.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0份时,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全部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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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本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费率不设置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各代销机构的官方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
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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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只针对个人投资者。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5月23日起,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对海富通瑞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申购业务的申请。
(2)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对个人投资者的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个人投资者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http://www.hf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公告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