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5月13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监事6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00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8.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本次债券无异议的函后,在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以一次或分期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中期票据及一年内到期的金融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承销方式、挂牌转让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本次债券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具体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时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的资信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方式、偿债保障措施、挂牌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及挂牌转让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
(三)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授权、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拟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1、备案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7亿元)。
2、挂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3、挂牌利率:按面值挂牌,挂牌利率根据挂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挂牌定价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5、担保安排: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无担保。
6、挂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挂牌。
7、挂牌方式:在备案额度及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挂牌,具体挂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募集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9、主承销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决议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挂牌的产品期限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挂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挂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条款,包括挂牌期限、挂牌额度、挂牌利率、挂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挂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挂牌相关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2022-018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日
至2022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4、 临2022-015)。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2年6月1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一4:00到公司21楼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431-88789022,传真0431-88789990。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5月13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00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8.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本次债券无异议的函后,在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以一次或分期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中期票据及一年内到期的金融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承销方式、挂牌转让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本次债券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具体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时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的资信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方式、偿债保障措施、挂牌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及挂牌转让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
(三)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授权、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拟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1、备案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7亿元)。
2、挂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3、挂牌利率:按面值挂牌,挂牌利率根据挂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挂牌定价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5、担保安排: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无担保。
6、挂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挂牌。
7、挂牌方式:在备案额度及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挂牌,具体挂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募集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9、主承销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决议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挂牌的产品期限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挂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挂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条款,包括挂牌期限、挂牌额度、挂牌利率、挂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挂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挂牌相关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制定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2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日
至2022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21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
2022年5月26日。
五、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审议公司拟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2-016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
二、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00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8.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本次债券无异议的函后,在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以一次或分期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中期票据及一年内到期的金融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六)承销方式、挂牌转让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本次债券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具体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时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九)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公司的资信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
三、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授权事宜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方式、偿债保障措施、挂牌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及挂牌转让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
(三)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报文件,并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四)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授权、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面对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情况。公司面对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逐项核对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额度不超过(含)8亿元,期限不超过(含)3年的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可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有助于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因此,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29 证券简称:吉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22-017
转债代码:113017 转债简称:吉视转债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1、备案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7亿元)。
2、挂牌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3、挂牌利率:按面值挂牌,挂牌利率根据挂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挂牌定价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5、担保安排: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无担保。
6、挂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挂牌。
7、挂牌方式:在备案额度及备案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挂牌,具体挂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募集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9、主承销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决议有限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挂牌的产品期限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挂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挂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条款,包括挂牌期限、挂牌额度、挂牌利率、挂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挂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挂牌相关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本次拟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尚需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接受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议案方案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登记文件为准。
本事项尚需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接受备案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挂牌债权融资计划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
的债权融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