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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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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2年5月16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业已提前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浩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同意提名曾浩先生、余欣女士、俞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1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天明先生、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天明)》(2022-01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刘勇)》(2022-01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天明)》(2022-02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勇)》(2022-02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和2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3.以 5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曾浩先生,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 年,毕业于深圳大学。1996 年开始从事电脑无线外设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设计出无线鼠标产品,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998 年开发出USB 无线键盘鼠标套装,2001 年5 月投资设立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2002 年设计出人体感应式光电无线鼠标,2006 年主导设计全新2.4G 超低能耗无线外设解决方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

曾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92%的股份。为公司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系公司现任董事余欣女士之配偶,除此之外,曾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曾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余欣女士,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毕业于深圳大学。2002 年起先后任公司前身深圳热键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采购、人事部门负责人,深圳帝浦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余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97%的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系公司现任董事长曾浩先生之配偶,除此之外,余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俞熔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养生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健康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健康体检分会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

俞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俞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李天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研究生学历。历任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处科员、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深圳市五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天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天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刘勇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 年,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鹏信瑞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弘正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上市公司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玮言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于2022年5月16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莉丽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提名李丹女士、监事会提名郑贤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 李丹女士,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7年,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任深圳市庚轩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李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郑贤成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80年,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2002年加入公司,历任结构工程师、技术主管,现任公司结构开发经理、监事。

郑贤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郑贤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推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提名曾浩先生、余欣女士、俞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天明先生、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天明先生、刘勇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曾浩先生,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 年,毕业于深圳大学。1996 年开始从事电脑无线外设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设计出无线鼠标产品,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998 年开发出USB 无线键盘鼠标套装,2001 年5 月投资设立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2002 年设计出人体感应式光电无线鼠标,2006 年主导设计全新2.4G 超低能耗无线外设解决方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

曾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4.92%的股份。为公司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系公司现任董事余欣女士之配偶,除此之外,曾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曾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余欣女士,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1年,毕业于深圳大学。2002 年起先后任公司前身深圳热键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采购、人事部门负责人,深圳帝浦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余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97%的股份,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系公司现任董事长曾浩先生之配偶,除此之外,余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余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俞熔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1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上海天亿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卫生计生委健康促进与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养生康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中医药学会健康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健康体检分会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

俞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俞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 李天明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研究生学历。历任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处科员、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上市公司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深圳市五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天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天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刘勇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7 年,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深圳平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鹏信瑞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弘正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上市公司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玮言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勇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李天明 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经核实,被提名人除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之外,目前分别担任一家上市公司,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870)独立董事;四家非上市公司,深圳市五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被提名人承诺:成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之后,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公司日常会议,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公司运营及内控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判断,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其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刘勇 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天明 ,作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下转16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