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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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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跃荣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代表178,731,89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820%;

(2)现场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178,655,09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8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76,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

(4)中小投资者(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下同)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共9人,代表10,811,13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拟任董事和拟任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1.01 选举陈道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陈道龙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55,30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下同)的表决情况为:陈道龙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34,53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5%。

表决结果:陈道龙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蓝能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蓝能旺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55,30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蓝能旺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34,53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5%。

表决结果:蓝能旺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陈爱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陈爱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55,10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陈爱明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34,33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6%。

表决结果:陈爱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钟伟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钟伟东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55,1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钟伟东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34,33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6%。

表决结果:钟伟东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徐红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徐红涛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55,3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徐红涛女士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34,53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15%。

表决结果:徐红涛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陈海宁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陈海宁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55,10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陈海宁女士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34,33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96%。

表决结果:陈海宁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01 选举汤新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汤新华汤新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61,1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汤新华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40,33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1%。

表决结果:汤新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邱晓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邱晓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60,9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邱晓华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40,13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3%。

表决结果:邱晓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胡继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邱晓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60,9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邱晓华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40,134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3%。

表决结果:胡继荣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李泽祺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为:李泽祺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60,90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李泽祺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40,13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33%。

表决结果:李泽祺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秋金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为:王秋金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78,661,10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王秋金女士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10,740,33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1%。

表决结果:王秋金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78,713,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92,8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07%;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78,713,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92,8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07%;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六、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178,713,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92,8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07%;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78,713,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92,8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07%;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8,713,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92,8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07%;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8,713,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92,8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07%;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增加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8,713,5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8%;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792,83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307%;反对1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6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张翠平、相文景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陈道龙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陈道龙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同意由董事长陈道龙、董事蓝能旺、独立董事邱晓华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陈道龙担任。本届战略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2、同意由独立董事汤新华、独立董事邱晓华、董事陈爱明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汤新华担任。本届审计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3、同意由独立董事邱晓华、独立董事胡继荣、董事长陈道龙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邱晓华担任。本届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4、同意由独立董事胡继荣、独立董事汤新华、董事蓝能旺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胡继荣担任。本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根据董事长陈道龙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蓝能旺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总裁蓝能旺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江银强先生、陈天生先生、邱梅芳女士、陈瑞开先生、刘启春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陈爱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陈道龙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材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下属部室负责人的议案》,根据董事长陈道龙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钟全汉同志为公司审计总监、审计部主任;同意聘任黄华祥同志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法务部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蓝能旺先生、江银强先生、陈天生先生、邱梅芳女士、陈瑞开先生、刘启春先生和陈爱明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蓝能旺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裁,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龙岩市岩运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蓝能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12,66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江银强先生: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物流师职称。历任公司董事、总裁助理,客运产业本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江银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91,77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陈天生先生:197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公司安保部主任,永定分公司经理,客运产业本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福建龙洲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天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200股,通过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8,35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邱梅芳女士: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机关工会主席、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任,工会联合会副主席,龙岩市闽西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邱梅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陈瑞开先生: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项目管理员、福建省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职员,福建省龙岩兴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党支部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陈瑞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刘启春先生: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物流师。历任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经理、经理,龙岩市龙洲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龙岩龙兴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龙岩市华辉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刘启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27,53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陈爱明先生: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龙岩市龙马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建国福中亚电气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龙岩铁路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陈爱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刘材文先生,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法律从业资格、律师执业资格。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法务部主任、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刘材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9,35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李泽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材文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泽祺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