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新倍鑫模具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1.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为厦门新倍鑫模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人民币;
2.厦门市华瑛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2,000万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公告日已为各家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金额分别是:厦门松霖家居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1,2000万元人民币)、漳州松霖建材有限公司(0元)、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经营业务拓展、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厦门新倍鑫模具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控股孙公司厦门市华瑛实业有限公司拟为倍杰特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含)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倍杰特公司的总经理龚斌华先生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1)厦门倍杰特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0,784.27万元,净资产25,062.10万元,营业收入74,598.28万元,净利润4,835.55万元。
(2)厦门新倍鑫模具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510.14 万元,净资产 966.19万元,营业收入 1,848.72万元,净利润 373.7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 本次控股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13,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5.37%。
2.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上市主体外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8,000.00万元(该金额为银行授信额度,非实际债务金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5,000.00万元。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二、董事会意见
1、上述担保额度根据各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拟被担保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2、担保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3、公司为其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额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控股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且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
本次担保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控股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基于各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的融资成本,促进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