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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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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2022-112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蒋大庆先生依法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蒋大庆先生、江国林先生、蒋建红先生、姜义平先生、刘剑侠先生现场参会,因疫情原因其余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陈劲杉女士、顾静娟女士现场参会,因疫情原因监事吴仕英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

3、董事会秘书蒋大庆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非董事高管财务总监杨晓丹先生现场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并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鑫睿、王泽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澄星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应对疫情优化自律监管服务、进一步保障市场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ST澄星 公告编号:临2022-113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鉴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度被苏亚金诚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到期未能解决的影响,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其次,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1.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仍存在触发“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其他适用情形,公司股票可能将继续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董事会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实施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请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12月7日,公司、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同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澄星集团立案。截止目前,公司、澄星集团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的相关工作。

●2022年2月8日,江阴市地区总部经济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江阴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进行重整。2022年2月9日,公司收到澄星集团的告知函,称上述重整申请已被法院受理并指定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担任澄星集团管理人,澄星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公司与澄星集团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澄星集团进入重整程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澄星集团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控股股东澄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0,826,693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8%,目前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和冻结数量均为170,826,69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8%;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2021-117),江阴法院将公开拍卖澄星集团持有公司的上述全部股份,若拍卖最终成交,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澄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于2022年5月8日10时起60日变卖期间(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上述公开拍卖(变卖)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公司第二大股东江阴汉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盈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107,921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目前汉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和冻结数量均为106,107,92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01%。2021年11月27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2021-111),江阴法院将公开拍卖汉盈投资持有公司的上述全部股份,若拍卖最终成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汉盈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将于2022年5月24日10时至2022年5月25日10时(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8日、2022年4月19日和2022年5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澄星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10号)、《关于*ST澄星和解进展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45号)和《关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321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上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进行逐项落实。上述《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还需进一步核实,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加紧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工作,预计将于2022年5月28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