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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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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24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文化”)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05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05月1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05 月 20 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25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完善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泛娱乐产业链布局,促进产业链互相协同发展,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的累计对外投资已达3,600万元。具体对外投资情况披露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系完善公司泛娱乐产业链布局,有助于提升公司游戏研发能力和终端营销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未来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通过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以预防和控制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25 证券简称:凯撒文化 公告编号:2022-023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05月20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0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05月20 日上午 9:15-9:25, 9:30一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05月2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合明先生因疫情原因无法到会议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且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何啸威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2022 年 0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股权登记日:2022 年 05 月 17 日

4、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珠津工业区珠津1街3号凯撒工业城6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37,625,2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8389%。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24.96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35,211,7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866%。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24.71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413,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23%。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0.25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413,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23%。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0.25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413,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23%。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份951,695,066股的0.2536%。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36%;反对1,2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06%;弃权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156%;反对1,23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542%;弃权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02%。

提案2.00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36%;反对1,23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弃权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156%;反对1,23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0678%;弃权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67%。

提案3.00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36%;反对1,2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06%;弃权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156%;反对1,23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542%;弃权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02%。

提案4.00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36%;反对1,23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06%;弃权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156%;反对1,23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2542%;弃权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302%。

提案5.00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36%;反对1,23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弃权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156%;反对1,23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0678%;弃权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67%。

提案6.00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233,1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42%;反对1,3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1%;弃权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1,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3193%;反对1,30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9640%;弃权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67%。

提案7.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03,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36%;反对1,23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187%;弃权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2156%;反对1,23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0678%;弃权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67%。

提案8.00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0%;反对1,19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9%;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6,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495%;反对1,19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7087%;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8%。

提案9.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18,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0%;反对1,19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9%;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6,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495%;反对1,19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7087%;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8%。

提案10.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87,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45%;反对1,830,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04%;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061%;反对1,830,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8521%;弃权10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18%。

提案11.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87,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45%;反对1,93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36%;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061%;反对1,933,3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1074%;弃权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5%。

提案12.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87,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45%;反对1,937,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7061%;反对1,937,8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2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侯其锋、叶永开。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