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2-036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农业园区食品城大道18号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爽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5,632,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5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054,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9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578,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5,370,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3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792,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578,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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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6、8关联股东刘群、刘维、刘爽回避表决(其中刘群、刘维未出席会议且未参与投票);议案7关联股东刘群、刘爽回避表决(其中刘群未出席会议且未参与投票)。刘爽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5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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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庭、聂东通过视频方式见证,其出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