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刘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2022年05月19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股本为1,684,848,634股。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本公司股份6,563,8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896%)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刘勇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股份数不超过1,640,9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74%,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显示的无限售流通股数据为准,或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股份6个月内不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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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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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窗口期不得减持。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减资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勇先生承诺与履行情况:
1.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刘勇先生承诺:
(1)在其任职期间,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其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在其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发行人股票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承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项承诺。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该项规定;在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公告日,刘勇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及规定,本次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及规定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未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刘勇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刘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刘勇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刘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