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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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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2-023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2-022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程家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姚小华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13、14、15、1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8、9、11、13、14、15、16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14、15;

本次股东大会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未出席股东大会。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独立董事崔华强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13、议案14、议案15)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亮、韩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