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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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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公告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37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辞职/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3,591.90万元减至人民币43,547.4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3,591.90万股减至43,547.4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及2022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且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B区园区南路5号工业中心4号楼3层

2、申报时间:2022年5月21日起45天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891-6601760

5、传真号码:0891-660176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2-038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对董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对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进行确认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磊、吴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