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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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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3、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拥有完整的水电、火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运营核心技术体系,拥有代表国家综合竞争实力的水电领域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具有国际领先的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和勘测设计能力,是全球水电、风电建设的领导者,清洁可再生能源行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公司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全面建设数字电建,为新业务、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拓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二)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资金使用和经营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严格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项目,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3、加强募投项目的建设与风控管理,提升项目长期回报水平

公司将科学有效地运用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效益良好,利润水平较高,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提高长期回报,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资金使用和经营效率、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式,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回报计划,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关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股票代码:601669 公告编号:临2022-054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锁定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其所持公司4,154,633,484股股份在2022年6月19日限售期满后继续锁定12个月,至2023年6月18日。

一、继续锁定股份的情况以及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983号文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4,154,633,484股普通股股份及承接债务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集团”)持有的8家标的公司各100%股权。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份登记手续,该等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预计上市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非交易日顺延)。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0日、2019年6月18日、2020年5月8日、2021年5月20日收到电建集团的承诺函,电建集团承诺将其所持公司4,154,633,484股股份在前次限售期满后继续锁定12个月,该等股份的限售期将于2022年6月18日届满。电建集团严格按照前述承诺函内容执行股份锁定承诺。

二、电建集团本次继续锁定承诺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电建集团的承诺函,电建集团承诺将其所持公司4,154,633,484股股份在2022年6月19日限售期满后继续锁定12个月,至2023年6月18日。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2-050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书面文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孙德安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公司进行逐项对照核对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不含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照经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不超过2,329,192,546股(含2,329,192,546股),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前述范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化的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限售期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50.00亿元(含15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注1: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合同总金额为6.61亿美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2年5月16日人民币兑换美元中间价折算。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一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2一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一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上接1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