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2一041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2022-038、2022-040)。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1号山西焦煤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董事长赵建泽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2,593,391,6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3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37,395,9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61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355,995,6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90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人,代表股份364,911,9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90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916,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7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355,995,6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901%。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1.00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2,455,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2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696,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75,9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5%;反对2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弃权696,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2,455,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2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696,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75,9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5%;反对2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弃权696,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2,455,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2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696,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75,9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5%;反对2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弃权696,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2,455,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2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弃权696,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75,9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35%;反对2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7%;弃权696,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8%。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3,391,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911,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89,6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089,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山煤电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持股2,237,261,219股回避表决。
提案7.00 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2,072,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1%;反对622,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0%;弃权696,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592,8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5%;反对622,1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5%;弃权696,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爱珍、王半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