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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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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2版)

证券简称:新希望

证券代码:000876

法定代表人:刘畅

董事会秘书:兰佳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联系传真:028-85950022

电子邮件:000876@newhope.cn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信息。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并对《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31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以及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并对《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4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5月24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27日期间(每日9:00一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收件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联系传真:028-85950022

邮政编码:61006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五、报备文件

征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蔡曼莉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及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蔡曼莉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66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互保理合作发起设立天津云翎二号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辽宁省中互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互保理”)以及子公司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六和农牧”)共同发起设立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0.0135亿元的天津云翎二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合伙企业”,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其中,中互保理认缴出资金额不超过80,100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不超过20,025万元,六和农牧认缴出资金额10万元;中互保理认缴出资金额和本公司认缴出资金额比例为4:1。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互保理合作发起设立天津云翎二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子公司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1、辽宁省中互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南京南街1220号(60门)119号工位

法定代表人:刘宇生

注册时间:2018-11-02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中互保理不存在关联关系。

2、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津县工业园区希望西路22号

法定代表人:颜利均

注册时间:2009-07-02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进出口;兽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天津云翎二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2、合伙企业规模:总认缴不超过人民币10.0135亿元

3、合伙企业期限:不限

4、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制

5、拟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层-093号

6、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

7、出资方式:

单位:万元

8、出资进度:一次性出资到位。

9、营业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含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人才咨询,财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10、投资方向:以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作为资金来源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向本公司提供信托贷款。

11、合伙企业管理模式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投资及日常事务管理。

12、合伙企业分配方式

合伙企业利润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13、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确定投资标的,取得投资收益和本金,并根据合伙企业约定方式向合伙人进行收益和本金的分配。各合伙人取得投资收益和本金之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方式决定合伙企业是否解散或者退伙。

14、合伙企业会计核算方式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日之内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其它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户余额及该会计年度的变化。

15、其他说明

合伙企业中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以及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等情况无特别安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参与并发起设立合伙企业,并以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作为资金来源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向本公司提供信托贷款,有利于加快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布局,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2、存在的风险

合伙企业的期限较长,故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合伙企业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在合伙企业的设立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3、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与子公司及合作方共同发起设立合伙企业,并以合伙企业的实 缴出资作为资金来源设立单一资金信托向本公司提供信托贷款,进一步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加快业务布局。

五、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